发布:2025-02-0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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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沙市岳麓区麓枫路46号3#厂房3780㎡场地招租(二次挂牌) <结束>

资产编号:8301517

0.00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1
起始日期
378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3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1-01
  • 结束日期:2025-01-15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枫路46号
  • 评估价:0.00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78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3%装修免租期限无
    看样时间: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张远军15084902816竞价报
    建筑类别:大厦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
    经济类型:联营
    交通:公交车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麓枫路46号3#厂房3780㎡场地招租(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0124FCZZ241027-2挂牌起始日期2025-01-01挂牌截止日期2025-01-15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岳麓区麓枫路46号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厂房规划用途工业租赁面积约(㎡)3780.00(以实际现状为准)租赁期限4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3%装修免租期限无承租押金一个月租金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租赁已到期,原承租方仍在使用中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出租标的坐落于岳麓区麓枫路46号,其东临汇达路、南临麓天路、西临麓枫路、北临岳麓西大道;区域范围内有18路、118路、416路等公交车、地铁2号线及地铁6号线经过

该资产产业聚集度高,周边配套完善较好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34.00元/㎡/月评估基准日2024-04-28评估机构湖南华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32.00元/㎡/月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湖南时代矿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远军联系电话:15084902816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特别告知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华永评报字(2024)第1112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项目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不得经营国家规定和出租方认定限制或禁止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不得用于高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气排放等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的行业

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3、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

若实测面积不足,交易服务费不予调整4、出租标的厂房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承租方经营业态与证载用途不符的,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经营风险

5、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承租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出租方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在交付承租方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的状态,并经承租方予以确认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2、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租金按季度支付

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金额为一个月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押金须在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出租方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在交付承租方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的状态,并经承租方予以确认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网络及工商、税务、市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附属设施及园区公共设施

租赁物用电、用水及易损耗设施和管道堵塞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全部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租赁物厂房房顶、房屋墙体等维修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除外)

应由出租方维修的,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维修通知后七日内安排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该费用也可以从承租方应缴租金中抵扣

因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损失,如未按时完成修缮的,出租方有权先行修缮,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物的安全、消防、卫生及日常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租赁物的安全、消防、卫生、绿化及日常维护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出租方应负责园区的保卫工作,加强门卫和夜间巡逻管理,但承租方应加强自防,对仓库等重点部位派专人值班加强管理

5、承租方在不损害租赁物主体结构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赁物的结构,如确因生产方面的需要,需对租赁物或其局部进行简单改造,需提交改造的书面设计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出租方批准的装修改造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出租方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坏出租方园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

需要制作广告、标识牌必须要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方统一规格尺寸、统一安装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吊顶不得连接厂房主梁,保证厂房结构完整、美观

承租方应及时将装修、改造的工业垃圾运出出租方园区,不得影响园区环境卫生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改动室内结构,不得改用或引入电源、水源,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位置及占用消防通道,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租

6、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消防、自费安装的设备、设施及其他改造均不作任何补偿;如承租方确需拆除相关改造部件的,所拆除部位应由承租方恢复租赁物原状

未能恢复原状的应赔偿出租方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7、厂房周边的绿化区域不得作为他用,不能堆放其他物品、垃圾

如承租方由于生产需求确需在租赁物的建筑物区域外增加设施,在不降低工业园的正常通行和其他使用方的正常使用不构成影响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自行增加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的垃圾堆放在出租方指定的位置由出租方组织清运

9、承租方自费购置的设施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拆除时,应恢复该部位的原状或赔偿出租方损失

10、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和设备,不能超负荷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借、合作、联营、承包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转租或变更租赁用途,否则视为承租方重大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享有该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保证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归还的租赁物符合交付给承租方时的状态,但正常磨损除外

13、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张远军15084902816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1-0109:00:00至2025-01-1517:00:00前(节假日除外)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承租材料清单: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435456.00元,截止时间2025-01-1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1-0109:00:00-2025-01-16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罗经理咨询电话0731-84170056,13762770930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咨询(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项目经办人蒋女士:1310025755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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