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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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成都中聚电池有限公司51%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8315033

1.53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6
起始日期
2025-02-27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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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3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和平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2-26
  • 结束日期:2025-02-27
  • 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黄山北路20号
  • 评估价:1.53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成都中聚电池有限公司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出具<\/span>的勤信津专字(<\/span>2023<\/span>)第<\/span>0226<\/span>号《专项审计报告》显示,<\/span>成都中聚<\/span><\/span>电池有限公司<\/span>注册资本金<\/span>2<\/span>亿元,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span>10,200<\/span>万元,<\/span>持股<\/span>51%<\/span>,实缴<\/span>250<\/span>万元,截至<\/span>2022<\/span>年<\/span>12<\/span>月<\/span>31<\/span>日长期股权投<\/span>资账面余额<\/span>1,299,011.23<\/span>元<\/span><\/span><\/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成都中聚电池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26日10:00时至2025年2月2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不负责提供被投资单位的财务账册、股权结构、章程等资料,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任何过户责任,标的过户手续由买方自行解决,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因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

竞买人竞买后该标的公司存在被债权人追索债权及相关责任的风险,与此有关的标的物投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并接受标的现状;(六)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拍卖标的标的名称:成都中聚电池有限公司51%股权起拍价:15,328.42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300元

三、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3702036464,股权看样系竞买人自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不组织实地踏勘

四、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21层,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一)能否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对股权变更登记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股权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证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进行工商变更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在竞价成功后,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或因其他买受人自身原因,买受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延迟办理交付手续及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交付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若变卖标的涉及违法、违章情形的,由竞买人自行依法妥善处理(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022-27820128,13702036464法院监督电话:022-2523002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拍卖须知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26日10:00时至2025年2月27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成都中聚电池有限公司51%股权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21层,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022-27820128,13702036464法院监督电话:022-2523002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天津中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黄山北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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