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2 22:2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

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 <结束>

资产编号:8343577

165.64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8
起始日期
1085.3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5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5.64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5.6408万元
  • 单价:0.1526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梅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2-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
  • 评估价:165.64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85.3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6㎡装修情况毛坯房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钥匙:梯有钥匙无抵押有依
    查封情况:轮候查封
    电梯:电梯有钥匙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移交。询价价值29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蕉岭县不动产权第0002272号】标的现状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商业服务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暂无人申报租约,租赁情况不明,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风险,竞买人与租赁人(使用人)纠纷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总层高22电梯有钥匙无抵押有依据法律文书(2024)粤1403执777号-6之二(2024)粤1403民初238号之一民事判决书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1085.36㎡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以实地看样为准周边配套齐全其他介绍1.该房产被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2.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该情况下房产过户买受人须缴纳的税款

税费请咨询相关部门;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4.本院不提供任何关于该标的物税费减免的相关材料;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询价价值2957871元';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的公告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6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

变卖价:1656408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东展唐助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咨询电话:17817780710;咨询时间:工作日早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及其他状况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由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对于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不动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包括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需在领取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并自垫付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所有税费

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县支行,账号:440017271570505574001440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781778071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变卖须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蕉岭县蕉城镇福星大道以南4号地A区景川酒店第十九层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请自行了解标的公司的经营及其他状况

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由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梅县区政法路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县支行,账号:440017271570505574001440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781778071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