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2年12月12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岚山法院”)作出(2022)鲁11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对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联环境”或“债务人”)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2)鲁1103破5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重新配置,推动及保障债务人完成重整,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目的完成首联环境重整,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
二、基本概况首联环境成立于2017年,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日照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化工产品废弃物治理;环保工程;市政设施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化工产品、环保设备、燃料油销售
公司注册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珠海路资产概况:首联环境名下土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2136号
总面积共计约25308平方米(约38亩):注意:上图为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测绘估绘,仅供参考
该地块位于虎山镇珠海路以东,厦门路西侧,化工大道以北约200米,土地为化工用地,周围大型厂区较多,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据了解周围地块普遍价值约30万/亩
该地块靠近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地理位置较为优越,主要资产包括三层办公楼一座,钢混结构厂房一座,钢结构大棚一座,砖混结构设备室一座,大型储罐3座,小型储罐5座,其余大小机器设备若干
如前所述,债务人拥有价值较高的大面积土地、厂房、储罐等资产,厂房设施新建不久,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齐全,能够快速重启发展
同时,公司产品符合岚山区当地市场需求,能够在当地市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一)投资人须知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招募本公告内容有补充或者变动的,管理人可随时发布补充公告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本公告要求展开尽调,但须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重整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在相关产业领域具备优势战略地位或具有丰富并购、投资、整合经验的,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5年2月18日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rzslhjkj@163.com
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报名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珠海路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联系人:李律师联系电话:157063356793、报名材料(1)报名意向书;(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3)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等)和主要业务(业绩)情况介绍;(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及征信报告;(5)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对本次破产重整投资的决议文本原件;(6)同意对知悉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8)如为联合体投资人的,还需要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投资行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
上述报名材料(含正文与附件),均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二)初步筛选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管理人经审查,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三)保证金缴纳1、报名保证金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在收到管理人催缴保证金通知三日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方为有效报名
(1)报名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应于管理人规定时间内将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水支行账号:810103901421006022注:收款账户如有变动,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承担,下同
(2)报名保证金的没收、使用与退回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签署保密协议当日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破产企业相关资料,管理人依法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保密协议》签署后十日内提交《重整预案》
《重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重整资金来源、投资金额、职工安置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后续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等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预案》,或者向管理人书面说明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重整预案》的,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化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保证金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后,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导致重整失败的,或重整计划草案被岚山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的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重整保证金
如经法定程序未被确认为拟定投资人的,或非因拟定投资人原因导致重整失败的(如重整计划草案经表决未通过,或者岚山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其支付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
特别说明: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的,视为同意按首联环境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不得因资产、资质等存在瑕疵拒绝继续投资,也不得要求管理人退还重整保证金
(四)后续工作安排1、遴选管理人在岚山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
如截至2025年2月18日,有且仅有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完成报名,并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按时缴纳保证金和《重整预案》的,则该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当然重整投资人;存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在岚山法院的监督下选择最佳方案确定重整投资人或由债权人委员会表决确定重整投资人;若出现暂无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情况,由管理人根据重整需要确定下一步措施
2、签署协议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其重整保证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3、退款安排原则上,不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重整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特别声明对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首联环境重整信息、数据、资料、报告等,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一律视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本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非要约文件,不代表管理人对重整投资人的承诺,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岚山法院负责监督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意向书日照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