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西安华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四次)西安华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于2023年3月2日作出(2023)陕01破申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并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债务人公司开发“锦岭老年公寓”项目,位于西安高新三期核心地段,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较大商业价值
为更好的为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寻求重整机会,管理人第四次发布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概况债务人成立于1997年4月22日,原名西安市华岳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50万元,后增资至目前的1000万元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汪冬明,监事为汪慧珠
公司股权结构为汪冬明持股88%,房彦持股12%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材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物业管理;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租赁;机械设备的销售;旅游项目的开发;工艺品的销售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止破产受理之日,债务人股东汪冬明持股已经被质押
债务人的主要经营活动为“锦岭老年公寓”房地产开发项目该项目由债务人和西安荣朗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
开发建设过程中,双方因合作协议履行等出现较大争议,并导致建设、销售、财务等关键环节管理失控,最终使“锦岭老年公寓”的开发进度显著低于预期
从2017年11月开始,债务人即陷入迟延交房的状态在此过程中,购房人多次通过诉讼维权、组织自救等方式维护权益,但由于债务人资金枯竭、主要资产已经被多宗案件查封、冻结,主要承建商已经退场,故无力通过自身努力改善困境
(二)破产进展因项目迟迟不能交工致使购房人和其他债权人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2023年1月,债权人袁丽娜依法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在债务人提出异议后,债权人于2023年2月申请破产清算并于2023年3月2日被法院裁定受理
截至目前,本案已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要求,管理人目前已将债务人核心资产——“锦岭老年公寓”项目“不动产权益资产包”、“非抵押不动产财产权益资产包”通过“京东拍卖”完成多轮挂拍,均未成交
为高效盘活项目资产、落实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基于前期市场情况,在与相关方沟通后,拟开展第四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并将在完成招募后依法促使通过重整方式推进本案破产程序
(三)主要资产状况债务人核心资产为“锦岭老年公寓”项目“不动产权益资产包”
该资产包包括以下权利和义务:1、土地使用权序号地址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用途土地面积㎡评估价值(元)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1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西长国用(2013)第29号综合用地4421.136,834,804.002050年8月9日2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西长国用(2013)第30号老年人活动中心10257.376,739,272.002042年10月10日合计14678.4113,574,076.002、房屋所有权序号名称地址权证号建筑面积㎡评估价值(元)他项权利11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175.0645,411.00抵押22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2571.83400,281.00抵押33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3700.99490,693.00抵押44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4318.81314,028.0055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52116.363,752,306.00抵押66幢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22-10006323.17369,060.00合计4106.225,371,779.00注:(1)上述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均坐落在西长国用(2013)第29号、西长国用(2013)第30号土地之上
(2)除上述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外,尚有其他未取得不动产登记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3)房屋评估价值中不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4)部分房屋(1幢、2幢、3幢、5幢)已向银行抵押
3、锦岭老年公寓1#楼在建工程所有权名称地址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评估价值(元)锦岭老年公寓1#楼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办北雷村西长国用(2013)第30号26692.2956,854,578.00注:(1)锦岭老年公寓1#楼在建工程系锦岭老年公寓项目一期,该一期项目已经取得以下相关证件:名称编号颁布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046长安县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长国用(2013)第30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规长建字第(2014)11号西安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10116201611160101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CA170006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锦岭老年公寓1#楼总层数33层,规划可售公寓数量总计326套
大部分已经对外销售(3)锦岭老年公寓1#楼目前尚未完工,剩余工程支出大约3000万元-4000万元
(该数据仅供参考,请投资人自行核实确认
)二、重整投资要求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进行投资,以完成案涉不动产项目整体的后续建设
对于能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最大化发挥项目投资价值的重整投资方式,管理人将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进磋商
三、招募流程(一)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可通过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期本次招募不设固定报名期,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尽快报名
管理人也有权根据案件工作情况随时停止接受报名,并不再公告(三)报名材料1、报名材料应当同时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邮寄方式提交:Ø电子邮箱,向以下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22414902@qq.comØ邮寄报名,向以下地址邮寄报名材料原件: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七层,收件人:詹惠贞,联系电话:15399052270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投资意向书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说明有意向参与重整投资的方式
(2)承诺书
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其自身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在提交日未处于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进行确认和承诺
(3)身份证明材料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自然人的捺指印)
(四)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圆整)保证金:户名西安华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10370537675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浐灞区支行(五)重整方案磋商1、意向重整投资人完成报名并通过管理人审查后,管理人可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就重整方案进行磋商
2、根据磋商工作的进展情况,或在磋商中涉及需管理人披露未公开信息的,管理人可独立判断并有权随时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补充签署提交保密承诺以及其他相关承诺等文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后,如因其自身原因拒绝投资,或对投资意向书中所列的事项进行重大改变(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除外),管理人有权终止磋商,并对已经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磋商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独立判断并随时提出终止与特定意向投资人的磋商;管理人终止磋商的,应向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5、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就重整安排达成一致,管理人可在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后,依法完成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并组织申请转重整程序
在管理人与特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后,其他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有权向管理人书面提出终止磋商,管理人应当无息退还保证金
6、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应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1)华岳公司未能被法院裁定重整的;(2)重整计划草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被法院批准的
7、任何情况下,管理人在向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后,均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或补偿等责任
四、其他事项1、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
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2、管理人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西安中院的监督
3、报名及项目咨询联系人:詹惠贞(联系电话:15399052270)、杨名飞(联系电话:13109550051)特此公告
西安华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5年2月14日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