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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联系人梁慧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581536656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顺义区坐落位置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街56号院1号楼5层1-518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84.11平方米房屋用途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签报处理单批准单位名称三峡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标的房产为空置状态,现状出租
本次出租房屋踏勘联系人:任杰峰,18611171929,踏勘前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踏勘具体时间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2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包含物业费、取暖费拟出租面积(平方米)84.11平方米租赁期1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1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每三个月支付;押金:三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水、电、气等根据实际计量的情况缴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书面申请并报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承租方方可装修改造,费用自行承担,不允许加建、改建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承租方须按照披露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及押金;3、本项目承租方不得全部或者部分出租、转租、转借、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的使用用途
严禁承租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4、租赁期限内,承租房屋内涉及的水、电、暖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5、承租方承诺按照《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申报的承租用途使用房屋
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随意改变承租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意向承租方在项目挂牌期间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房屋现状,并同意以公示的拟出租面积进行租赁,不得有任何异议或要求做出调整;7、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押金等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当前无失信记录(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系统为准;自然人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记录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6885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保证金无息返还,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本项目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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