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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出租方联系人张宇佳出租方联系人电话55571070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西城区坐落位置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2207.36平方米房屋用途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2025年第3次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文号京财经建〔2024〕503号租金估价情况估价单位名称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估价4361000.00元/年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4361000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103.68平方米租赁期至2027年03月31日为止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不迟于半年度结束前7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
租金在租期内不做调整合同签署后7日内,承租方需缴纳4万的押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税、物业费、水、电、气、热等费用
物业费由承租方直接交到出租方授权的物业公司出租面积的供暖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承租方需按时缴纳与使用租赁区域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网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是否允许装修改造承租方可在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进行局部装修、改造
但在装修、改造前需将具体改造与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以及相关预算费用等材料报送出租方,经双方确认,并签订《装修工程施工责任书》
所有装修改造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出租方可以全部或部分扣除押金抵偿由承租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出租方损失
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将押金补足如押金不足以弥补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的,承租方应予赔偿
5.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转租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区域
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能改变租赁区域用途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3.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由于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报告的,应出具本企业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承诺书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本单位承诺:1.从事经营活动将自行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取得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2.做好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且能积极配合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租赁房屋不从事餐饮经营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