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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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新区工程渣土消纳经营权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8375368

11958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1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958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958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台州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5-02-18
  • 结束日期:2025-03-17
  •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湾新区
  • 评估价:11958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居室数:511室
    小区:名称台州湾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海丰路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台州湾新区工程渣土消纳经营权项目资产来源其他其他本次台州湾新区工程渣土消纳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0年,标的涉及工程渣土消纳运营权范围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的相关地下基础工程开挖中的渣土消纳处置,对渣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运营权涉及预计需消纳工程渣土资源量12221万吨(以上数据摘自消纳报告),今后运营中,实际的消纳工程渣土资源量是否与预估的一致,受让方支付的价款都以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执行

其他披露内容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台州湾新区工程渣土消纳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0年,标的涉及工程渣土消纳运营权范围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的相关地下基础工程开挖中的渣土消纳处置,对渣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运营权涉及预计需消纳工程渣土资源量12221万吨(以上数据摘自消纳报告),今后运营中,实际的消纳工程渣土资源量是否与预估的一致,受让方支付的价款都以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执行

5.转让方及产交所对本次出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出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

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台州市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注册地台州市椒江区海丰路1319号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1000MB1B96200R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转让底价(万元)119,580.00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一次性足额支付运营权转让款(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其余款项直接划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按现状交付的台州湾新区范围内工程渣土消纳运营权,交付时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

3、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转让方提供的场地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4、运营期间,受让方按规程规范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安全生产等防治措施

5、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加强对消纳场的运营管理与维护

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并做好工作台账,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运输车辆规范安全倾倒

消纳场所堆土高度要符合规划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确保安全,同时不影响周边环境,定期对消纳场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6、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如渣土泄漏、火灾等,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自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7.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8.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9.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联系人姓名王先生联系人电话0576-88517087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方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出让合同》.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材料附件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685180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网址https://www.tzcqpt.com/TZPT/转让方联系人王刚电话0576-88517087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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