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1号附5门面三年期承租权项目租赁底价:4.56万元/年挂牌时间:2025-02-17至2025-02-28项目编号:C25017-5保证金:1万元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租期:3年业主:荆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处出租申请与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标的信息项目名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1号附5门面三年期承租权项目挂牌开始时间2025-02-17挂牌截止时间2025-02-28项目编号C25017-5挂牌价格4.56万元/年标的所在地湖北省-荆州市租期3年免租期装修期一个月(仅限新租户,免收租金且计算在租期内)首年租金(万元)4.56万元租赁期总租金(万元)13.68万元出租面积(平方米)73.05㎡出租用途商业目前状态使用中标的介绍1.本次租赁资产为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的1号附5门面,租期为3年
2.该租赁资产为使用中状态
3..租赁资产租金支付方式为月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两个月租金的金额为租赁押金
出租方信息出租方名称荆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处评估信息评估机构湖北创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月7日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4.38万元/年批准(备案)机构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日期2025年1月23日一、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2-17挂牌截止时间2025-02-28租金支付方式月付租金递增方式无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缴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第三方代付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同意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创元评字(2025)第0103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承租方须在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及租金押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现状进行,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招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招租资产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招租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重大事项披露1.租赁资产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1号,门面租赁面积为73.05㎡
2.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按月支付,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两个月租金的金额为租赁押金,出租用途为商业
3.门面均存在原承租方,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新承租方竞的该房屋承租权,由出租方负责清场移交工作
4.出租方给予新承租方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免收租金且装修期计算在租期内/外,装修期内水、电、气、物业等费用承租方仍需按规缴纳,原承租方不享有装修期
5.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6.本次出租资产按现状进行移交,若出现面积等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结果
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二、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1、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3、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报价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纳账号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16900380410001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佘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16-4088512交易机构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交易机构联系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