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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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武汉大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52.9743%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8388164

23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17
起始日期
2025-03-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3-17
  • 结束日期:2025-03-18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7-2号广厦中北领寓二期1栋/座4层4室
  • 评估价:3271.3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武汉大方投资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主体为武汉市武昌区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及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竞买人可拨打027-8893172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法院不安排看样

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及参见竞买或竞买后,而造成不能入股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涉

评估总价:32713900元,起拍价:23000000元,保证金:2300000元,增价幅度:1200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在拍卖前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条件,并向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咨询了解

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及参见竞买或竞买后,而造成不能入股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涉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开拍前三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802711470喻经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标的物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三天与本院联系(节假日除外)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5年3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大东门支行,账号:62284000570795044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26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802711470,中利法拍喻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网址:http://wcqf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3日拍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至2025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拍卖标的权利状况:被执行人武汉大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52.9743%股权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竞买与其行为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知的权利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5年3月2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武汉市大东门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28400057079504467),并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被执行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但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非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其他中介结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及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27-88931726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802711470,中利法拍喻经理法院监督电话:027-88931404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12号网址:http://wcqfy.hbfy.gov.cn/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3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7-2号广厦中北领寓二期1栋/座4层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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