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22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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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5号、106号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8452393

236.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4
起始日期
917.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37.543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6.3万元
  • 单价:0.2575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桂林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24
  • 结束日期:2025-03-25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西街
  • 评估价:337.54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17.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腾空钥匙承租方处欠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请在开拍日前七个工作日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已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执行案号(2024)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5号、106号房产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执行案号(2024)桂0321执1030号拍品现状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租赁情况有租赁腾空情况未腾空钥匙承租方处欠缴物业、水电费用不详权利限制已查封,已抵押拍卖成交后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5号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0号,房屋面积:43.6平方米;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5号,使用权面积:14.8平方米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四层,位于第一层

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6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1号,房屋面积:67.07平方米;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6号,使用权面积:22.76平方米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四层,位于第一层

上述房产合并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7年2月25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租金为20万元;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租金为20万元;2026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租金为22万元

租金按月给付,租金已给付至2025年2月当前租金可能包含违章面积租金,并未明确房产证部分租金和违建部分租金的具体数额

买受人从未支付的租金开始收取,已支付的租金与买受人无关位于阳朔县城中心西街内,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

该房产已查封,已抵押,未腾空,水、电等费用欠缴情况不详重要提醒:①整栋房屋超建一层(第五层),占地面积超建5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建917.61平方米

此次标的物位于该房屋的第一层部分面积(具体超建面积以实际测绘结果为准),根据相关部门答复:上述房产需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建筑,拆除违法建筑完成后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最新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后才能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

②拆除违法建筑由买受人自行处理③若使用新建设的新西街化粪池、油污池需要向建设新西街化粪池、油污池的所有者缴纳一定的费用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需先垫付卖方税费,提交相关票据到法院后退还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并申请退税,逾期将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以下调查结果只作为基本参考,实际收费以当地税务部门及个人购房情况为准

卖方:1.增值税:拍卖成交价÷(1+5%)×5%;2.城建税:此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2;3教育费附加:此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2;4.地方教育费附加:此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2;5.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1+5%)×7%;6.个人所得税:拍卖成交价÷(1+5%)×3%

买方:契税:拍卖成交价÷(1+5%)×3%4.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5号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0号;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5号];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6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1号;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6号]

5.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广西亿锤拍卖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物详情: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5号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0号,房屋面积:43.6平方米;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5号,使用权面积:14.8平方米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四层,位于第一层

阳朔县阳朔镇西街B栋106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朔房权证阳朔镇字第00014481号,房屋面积:67.07平方米;土地证号:朔国用(2015)第216号,使用权面积:22.76平方米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四层,位于第一层

上述房产合并存在租赁租赁期限至2027年2月25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租金为20万元;2025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租金为20万元;2026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租金为22万元

租金按月给付,租金已给付至2025年2月当前租金可能包含违章面积租金,并未明确房产证部分租金和违建部分租金的具体数额

买受人从未支付的租金开始收取,已支付的租金与买受人无关位于阳朔县城中心西街内,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

该房产已查封,已抵押,未腾空,水、电等费用欠缴情况不详重要提醒:①整栋房屋超建一层(第五层),占地面积超建5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建917.61平方米

此次标的物位于该房屋的第一层部分面积(具体超建面积以实际测绘结果为准),根据相关部门答复:上述房产需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建筑,拆除违法建筑完成后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最新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后才能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

②拆除违法建筑由买受人自行处理③若使用新建设的新西街化粪池、油污池需要向建设新西街化粪池、油污池的所有者缴纳一定的费用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至2025年3月25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363000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二、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若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参与网络竞价的个人行为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品公告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

若需实地看样,请在开拍日前七个工作日联系详情请联系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8822807程(工作日工作时间:8-12,15-18)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八、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可移动家具、物品等不包括在内),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特别提醒:1、标的物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当买受人已签收过户裁定书且已符合办理过户条件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所导致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先垫付卖方税费,提交相关票据到法院后退还;买受人自签收过户裁定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并申请退税,逾期将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物业等过户手续,对于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能否办理不动产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及办理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产权登记部门咨询确认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21执1030号,开户银行: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72312010103953595-1128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逾期未支付完毕拍卖尾款的,按悔拍处理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自行咨询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8822807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0773-8822807程联系地址:桂林市阳朔县龙岳路一巷82号阳朔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可移动家具、物品等不包括在内),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阳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21执1030号,开户银行:广西阳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72312010103953595-112811],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阳朔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拍卖按揭贷款】请自行咨询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773-8822807程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3-882223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广西亿锤拍卖有限公司0773-8822807程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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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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