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表标的名称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2卡及夹层标的坐落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2卡及夹层权属人广宁县*****有限公司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0号标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73.31平方米
产权类型房屋产权房产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登记日期2011-12-8装修情况未能入室,不详
电梯情况无房屋楼层总楼层三层,标的位于首层、夹层房屋朝向不详使用情况不详租赁情况不详有无钥匙无标的权属证照情况共有权人情况单独所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周边环境交通有广宁大道、南东二路等主次干道,对外交通便捷
生活周边有喜悦蓝湾、盈丰居、君悦湾、城南花园等商住小区医疗周边有广宁县康健医院、广宁城南门诊部
教育周边有小红星幼儿园、爱丁堡幼儿园、广宁县青少年宫、广宁县第七小学
标的物估值标的估价189100元备注:上述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亲临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办理验收、权属登记、过户手续、税费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服务费等欠费的问题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6,户名: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B21卡等39个标的(详见下列表格),标的的详细情况见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粤三瑞房估字(2024)第ZQ-F0014号报告书
序号标的名称产权证号面积(㎡)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1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B21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2号42.05788481500015002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B22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6号35.01656641300010003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B23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7号56.91066882100010004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B25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5号58.221091842100010005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2区首层1C37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9589号41.29774401500015006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2区首层1C38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9576号42.25792321500015007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2区首层1C39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9598号42.25792321500015008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2区首层1C40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9621号42.25792321500015009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2区首层1C41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9613号28.845408010000100010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03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9号48.929171218000150011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05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39号48.929171218000150012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15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28号7512384024000100013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17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18号7512384024000100014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18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47号7512384024000100015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19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20号7512384024000100016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20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42号73.3112102424000100017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21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33号73.3112102424000100018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22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40号7512384024000100019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23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34号7512384024000100020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25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26号7512384024000100021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35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36号7512384024000100022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36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68号7512384024000100023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37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67号7512384024000100024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38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65号7512384024000100025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39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1号7512384024000100026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0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49号7512384024000100027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1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19号7512384024000100028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2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0号73.3112102424000100029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3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21号73.3112102424000100030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5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72号7512384024000100031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6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07号7512384024000100032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7卡及夹层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71号7512384024000100033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8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69号48.928076816000150034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9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70号48.928076816000150035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50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16号48.928076816000150036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51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08号47.827897615000150037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B区首层101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7940号35.347936015000150038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B区首层102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7953号114.125632051000200039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B区首层108卡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7951号51.05114688220001000合计2450.21427404883100046000特别说明:1、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拍卖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缴纳;印花税、契税由买受人缴纳
拍卖企业或其他组织房产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如以查账方式征收的,按照正常征管流程处理,不受本备忘录规定时间约束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拍卖环节产生的所得并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税,不在拍卖环节征收
4、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
对垫付的税费,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10天内自行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并自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之日起5天内持相关凭证到本院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垫付税费申请退付,仅限于肇庆市(市、区、县)辖区范围内的房产,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上建成的,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商铺、车位、写字楼、别墅等
6、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由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纳税主体承担相应的税费
房产承受方先行垫付原财产权利人(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并向法院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缴税发票),由法院确定在抵债财产的价值内予以扣除(退费时效同第4点);7、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
9、如买受人需法院清场的,应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后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清场交付存在交付时间较长以及可能需垫付搬迁费用及提供一定期限的仓储地点作存放清出物品的风险
二、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58-8626012
自行看样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于标的物上附有租赁合同的,本院仅做形式审查后,视为标的物已有瑕疵进行披露,不代表确认合同真实性、有效性,请竞买人自行斟酌风险竞价
如因本院无法核实拍卖财产的租赁情况,若拍卖财产存在租赁或其他情形,需实际使用人腾退、迁出后,买受人方可实际使用该房地产
六、标的物可能存在如下风险:标的物有抵押,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④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该悔拍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由人民法院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且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该差价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拖欠的杂费情况需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了解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7700001604990000591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1223执879号],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
竞买人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10日内付清余款
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申请贷款的,可由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中国银行肇庆分行答复为准
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不得以拍卖财产不符合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发放贷款条件而悔拍,无论竞买人是否成功申请到拍卖贷款,均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咨询电话:0758-862601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8/06,户名: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对位于: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国际家居中心A区)首层1D42卡及夹层【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6150号】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示说明: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拍的,须至少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该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委托人无关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均不得参与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六、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至少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21024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的成交条件是:至少1人报名1人出价且达到保留价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属地的国土、房管、规划、税务、质监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质量、最新规划、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确认,未看样或未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变更、征地、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是否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的最新规划,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有人使用;标的物有抵押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7700001604990000591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1223执879号]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拍卖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