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土地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桂阳县欧阳海大道万华国际酒店旁边的壹宗国有土地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湘10执恢58号土地使用证编号桂国用(2016)第6012号标的所有人郴州市万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评估时间2024年10月15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土地面积4276㎡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年)2047年9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围“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特别说明该宗土地与万华国际酒店共用一条出入通道
该国土证为总证,待成交后可凭法院送达的文书进行分割办证宗地位置东北邻万华国际酒店,东南邻城岭国际住宅小区,西南邻新园小区,西北邻桂阳县人民法院家属区
其他介绍该宗国有土地属于桂阳县一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077.98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10:00时起(竞价顺延除外)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4),户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变卖标的物:桂阳县欧阳海大道万华国际酒店旁边的壹宗国有土地4276平方米
[鉴于该地块原规划出入通道与万华国际酒店为共用出入通道,土地登记管理部门在重新勘验测绘时已认定靠近桂阳县人民法院一侧的通道仍作为万华国际酒店与该地块的共用通道,其面积476平方米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并通过以地换地的办法予以解决(详见红线图)]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8330000元,保证金:8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二、标的物拍卖过程中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以交付时被执行人或者土地实际占用人腾空后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本次变卖标的物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账号:71012491052654694)
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湘10执恢58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后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提醒:该宗土地位于万华国际酒店后方,与万华国际酒店共用一条出入通道;该宗土地产权证和万华国际酒店共用产权证,待拍卖成交后,可凭法院有效文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分宗及土地使用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567589399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监督电话:0735-2178779(仅受理涉及网拍辅助机构的投诉举报,咨询看样等请联系咨询看样电话)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31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2月25日竞买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网拍平台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账号:71012491052654694,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湘10执恢58号
),并在付款后(具体时间由法院确定,会跟买受人电话联系)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具体时间法院会电话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特别提醒:司法网络拍卖属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拍卖的司法活动,感谢参与竞拍,支持执行变现工作,但竞买人在参加时请认真阅读网拍公告及须知等各项公示资料,依法参与竞拍;对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拍成功后,因解决法律等争议,法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人民法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735-217877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联系电话:0735-2178779湖南吉德拍卖:15675893999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