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26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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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香格里拉美泉透天小区会所1段1、2、4号商铺 <结束>

资产编号:8488962

246.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06
起始日期
343.4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18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6.6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6.61万元
  • 单价:0.7181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乌鲁木齐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3-06
  • 结束日期:2025-03-07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
  • 评估价:246.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43.4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可移动家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小区:美泉透天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zc.gpai.n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香格里拉美泉透天小区会所1段1、2、4号商铺,建筑面积343.43㎡,起拍价246.61万元,保证金60万元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3月6日12时至2025年3月7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香格里拉美泉透天小区会所1段1、2、4号商铺,建筑面积343.43㎡,起拍价246.61万元,保证金60万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采暖费及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竞买登记:请在公拍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参与网络拍卖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同意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支付至新疆天山农村商银行指定账户(账号:8020800012018040110002,行号:402881008888,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佣金支付至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1010012010103982197,开户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5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5年3月6日12时至2025年3月7日12时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资产频道zc.gpai.net

拍卖机构: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09637239

                       2025年2月25日竞买协议

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6日12时至2025年3月7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应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协议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二、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拍卖机构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本次拍卖标的: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香格里拉

美泉透天小区会所1段1、2、4号商铺,建筑面积343.43㎡,起拍价246.61万元,保证金60万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现状进行移交

本拍卖机构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机构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拍卖机构不承担担保责任

其他欠费、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的房地产均不包括室内装修、可移动家具、家电及其他设备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同意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支付至新疆天山农村商银行指定账户(账号:8020800012018040110002,行号:402881008888,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佣金支付至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1010012010103982197,开户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拍卖机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机构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追责原买受人补交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标的所欠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委托人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法律诉讼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拍卖机构对拍卖款的处置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关于室内家具及安保设备的事项,买受人需自行与承租人协商解决并提供书面材料证明

如遇特殊原因无法交付,委托人、拍卖人退还全款,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房产建筑面积以国家相关部门最终测量的面积为准,面积如有误差,拍卖价格不作调整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拍卖佣金

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协议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拍卖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拍卖机构:新疆友联同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09637239

                       2025年2月25日None特 别 规 定

 

一、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力求翔实,所提供的文字说明、照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后,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割和产权变更手续,产权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重 要 提 示

 

1、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未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2、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详细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4、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公司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办理网上银行U盾,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6、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7、该拍卖标的系法院执行裁定所得,需二次过户

8、拍卖标的如存在欠缴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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