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28 18:47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7幢一单元402室

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7幢一单元402室 <结束>

资产编号:8517252

214.7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17
起始日期
113.3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95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4.77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14.776万元
  • 单价:1.8956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17
  • 结束日期:2025-05-16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1幢
  • 评估价:214.7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3.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内有装修3.变卖不
    空置情况:,该房有人居住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本轮变卖结束前2日
    建成年限:('2009年', '')
    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02室
    小区:栖霞区营苑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结束后20日内搬出配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7幢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苏国德评报字(2024)029号】拍品名称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7幢一单元402室的房产一套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不动产权证拍品所有人孙**、李**、李**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无租赁,该房有人居住使用,承诺拍卖结束后20日内搬出配套情况1.6层楼,有物业公司管理2.室内有装修3.变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权利限制情况1.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查封2.该房有抵押3.该房无优先购买权人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变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变卖对象: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浅草明苑7幢一单元402室,建筑年代2009年

建筑总层数为6层,变卖对象层数为第4层产权登记建筑面积113.3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0.23平方米,室内平面布局为三室两厅一厨两卫

内部结构完好,水、电设施齐全2.权证编号情况:所有权证号:栖转字第328892号、栖转字第328893号、栖转字第328894号;不动产单元号:320113003009GB00207F00070008

3.税费负担情况:过户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卖方费用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完成后,将相关票据送至法院,由法院返还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物业情况;有物业公司管理

5.所在楼盘情况:变卖对象周边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土地利用以住宅用地为主,宗地外开发程度达到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讯“六通”的开发水平

6.注意事项: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户籍主管部门了解

';变卖公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起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7幢一单元402室变卖价:214.776万元;评估价格:383.5205万元;保证金:14万元;加价幅度:0.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参拍竞买人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房产所在地实施限购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开具购房证明,参拍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

因自身限购等不符合规定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本轮变卖结束前2日止(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拨打公告下方看样电话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本次变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本次变卖不收取任何佣金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浦东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86444835)

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yTs

九、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国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14459383(戴)看样电话:400-9629-877(洪)、17397957971(洪)承办法官电话:025-83768762(邢)、18012926722(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768748(于)联系地址:南京市七里河大街132号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28日变卖须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7日10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参拍竞买人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房产所在地实施限购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开具购房证明,参拍前应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

因自身限购等不符合规定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报名竞拍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浦东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86444835),并在余款缴纳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七里河大街13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变卖标的物

十、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768748(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国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咨询电话:18014459383(戴)看样电话:400-9629-877(洪)、17397957971(洪)承办法官电话:025-83768762(邢)、18012926722(邢)非工作时间不接受咨询来电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营苑北路2号1幢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