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0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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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2层A区房产、裙楼1层A2-2区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8535229

915.954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19
起始日期
2070.2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42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35.63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15.9542万元
  • 单价:0.4424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南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3-19
  • 结束日期:2025-03-20
  •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
  • 评估价:1635.63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70.2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㈠估价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南平市延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4日
    房屋结构:钢混
    房屋朝向:东西朝向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房
    小区:司、厦门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2层A区房产(所有权证号:200909216);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1层A2-2区房产(所有权证号:201404352)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702执恢4号房屋产权证200909216、201404352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赵龙、李淑芳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可过户经营情况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共2070.28平方米(2层A区1796.23平方米、1层A2-2区274.05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㈠估价对象财产范围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㈡估价对象基本状况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1层A2-2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2层A区商业房地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不含室内二次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合计为2070.28平方米(其中估价对象1建筑面积为274.05平方米、估价对象2建筑面积为1796.23平方米)、项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56.89平方米(其中估价对象1项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79平方米、估价对象2项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6.10平方米);估价对象1、2房产法定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商业,估价对象1国有建设用地法定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估价对象2国有建设用地法定用途为商服用地;估价对象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估价对象1位于楼幢总层数27层的第1层、估价对象2位于楼幢总层数27层的第2层;估价对象1、2建筑结构均为钢混,均带电梯;估价对象1、2权属人均为李淑芳、赵龙

㈢土地基本状况1.四至:估价对象1、2四至均为:北临其他项目用地;西临区间道路;南临三元路;东临其他项目用地;具体四至以宗地图为准

周边无标志性建筑土地等级均属于延平区城区一级商服用地

2.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使用期限:估价对象1、2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均为2040年08月27日

3.规划条件:未知

4.开发程度:约于2004年开发完成,开发程度:已达“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

㈣建筑物基本状况1.建筑结构:钢混2.设施设备:供水:暗装;供电:暗装;通讯:电话线路、宽带;消防设施:消防栓;电梯:带电梯

3.装修装饰:外墙为墙砖;估价对象1室内地面为瓷砖地面,内墙为涂料粉刷,天棚有吊顶;估价对象2室内地面部分为瓷砖地面、部分为木地板地面,内墙为涂料粉刷,天棚有吊顶

4.空间布局:估价对象1、2所在楼栋建筑1-5层为商业,6层及以上为住宅;垂直交通为人行楼梯及电梯;估价对象1、2平面布局均为商业,估价对象1现与其他临街店面打通、分隔为2层使用;整体空间布局合理,东西朝向;所在楼栋总层数为27层

5.建成时间及成新率:估价对象1、2所在建筑建成于2004年,钢混结构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价值时点已使用21年、剩余经济耐用年限为39年,采用年限法求取成新率约为65%(取整)

6.维护状况:设施设备维护状况良好,使用正常,为基本完好房

7.外观:楼宇外观较好

8.建筑面积: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合计为2070.28平方米(其中估价对象1建筑面积为274.05平方米、估价对象2建筑面积为1796.23平方米)

9.层高:估价对象1层高约为6米,估价对象2层高约为4米

10.楼幢位置:临路,楼幢位置较好

11.总楼层及楼次:估价对象1位于楼幢总层数27层的第1层、估价对象2位于楼幢总层数27层的第2层

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郑重说明:以上价格为房产评估价格,不含屋内物品

前述房产目前存在被执行人暂未清空搬迁等客观事因,且可能存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形,本院将予以强制腾空交付买受人,故具体交付房屋的时间视执行情况而定,延迟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关于不动产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自行现场看样,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视为其知晓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

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可向法院申请退税,被执行人欠缴非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本院不负责处理)

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完税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经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

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房屋产权证号:200909216、201404352,建筑面积:共2070.28平方米(2层A区1796.23平方米、1层A2-2区274.05平方米)】

起拍价:9159542元,保证金:9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郑重说明:以上价格为房产评估价格,不含屋内物品

前述房产目前存在被执行人暂未清空搬迁等客观事因,且可能存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形,本院将予以强制腾空交付买受人,故具体交付房屋的时间视执行情况而定,延迟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关于不动产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自行现场看样,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视为其知晓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

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可向法院申请退税,被执行人欠缴非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本院不负责处理)

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完税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经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

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3月4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网拍咨询电话:400-8284666】,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3月27日前缴纳,变卖阶段如有溢价,溢价部分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南平农商行胜利支行,账号:90502270100100000149650029062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该标的物拍卖辅助工作已委托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附:一、相关费用特别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为加快执行案件中财产处置变现的进度,现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双方签订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服务协议》之约定,现将相关收费标准及明细告知如下:1、车辆、机器设备、货物等动产服务费用:车辆、机器设备、货物等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超过3万元

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20万元2、房产、土地、厂房和其他财产权等服务费用:房产、土地、厂房和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4‰;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支付费用不超过10万元

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30万元二、“网拍贷”业务特别说明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为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司法网上拍卖指定合作单位,可以为符合授信准入条件的合格竞拍者提供个人信贷支持

具体信贷条件及问题请竟拍者咨询银行“网拍贷”业务咨询方式:(以下银行可提供“网拍贷”业务)1、名称: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天河巷

联系电话:0599-8830686(左经理)、8710968(范经理)2、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邮箱:fj-np-yyb/np/fj/ccb@ccb.com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二楼)个贷

联系电话:0599-88638493、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支行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106号邮储银行延平区支行二楼信贷部

联系电话:0599-8830305、86765454、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117号

联系电话:0599-8830666-663三、其它特别说明

该标的物拍卖辅助工作仅委托给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从未委托给其它中介机构或个人,拍卖辅助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与竞买人无关,看样过程中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会收取看样人或意向竞买人任何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网拍咨询电话:400-8284666(咨询房产情况请联系400客服)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99-88630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拍卖/变卖须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9日10时至2025年3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9/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6.cG1Oa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2层A区房产、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恒达商贸中心)裙楼1层A2-2区房产

【房屋产权证号:200909216、201404352,建筑面积:共2070.28平方米(2层A区1796.23平方米、1层A2-2区274.05平方米)】

郑重说明:以上价格为房产评估价格,不含屋内物品

前述房产目前存在被执行人暂未清空搬迁等客观事因,且可能存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形,本院将予以强制腾空交付买受人,故具体交付房屋的时间视执行情况而定,延迟交付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和关于不动产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自行现场看样,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即视为其知晓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

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可向法院申请退税,被执行人欠缴非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本院不负责处理)

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完税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经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发放垫付的税款

逾期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3月27日前缴纳,变卖阶段如有溢价,溢价部分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南平农商行胜利支行,账号:90502270100100000149650029062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买卖双方所涉及的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该标的物拍卖辅助工作已委托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附:一、相关费用特别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为加快执行案件中财产处置变现的进度,现将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福建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双方签订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服务协议》之约定,现将相关收费标准及明细告知如下:1、车辆、机器设备、货物等动产服务费用:车辆、机器设备、货物等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不超过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超过3万元

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超过20万元

2、房产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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