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1、标的物名称:â盐亭昆仑建材商贸城â<\/span>(<\/span>又名金涛时代广场<\/span>)<\/span>项目
<\/span><\/p>2、标的物所有权人: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span><\/p>3、标的物建设情况:该项目尚未竣工,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实施完善尾期工程
<\/span><\/b><\/p>4、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span><\/p>5、标的物价值:246套住宅(建筑面积:27232.8平方米)的评估价值为7,907.34万元(246套住宅具体房号详见评估报告)
<\/span><\/p>6、抵押情况:25套住宅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
<\/span><\/b><\/p>ÂÂÂÂ7、绝大部分住宅已被第三人非法占有并装修入住,因腾退难度非常大,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腾退,为了兼顾破产清算效率,尽快偿还破产债权,本次拍卖成交后,将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管理人及人民法院不负责腾退上述标的物<\/span><\/b>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6日10时至2025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企业破产法》进行,本标的物系管理人根据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一旦提交竞买保证金,即视为竞买方对包括本公告拟处置标的物现状的认可,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交付)手续,但是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竞买方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服务机构不作产权过户的任何承诺
二、标的物情况介绍1、标的物名称:“盐亭昆仑建材商贸城”(又名金涛时代广场)项目
2、标的物所有权人: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标的物建设情况:该项目尚未竣工,未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实施完善尾期工程
4、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11日
5、标的物价值:246套住宅(建筑面积:27232.8平方米)的评估价值为7,907.34万元(246套住宅具体房号详见评估报告)
6、抵押情况:25套住宅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
7、绝大部分住宅已被第三人非法占有并装修入住,因腾退难度非常大,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腾退,为了兼顾破产清算效率,尽快偿还破产债权,本次拍卖成交后,将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管理人及人民法院不负责腾退上述标的物
三、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盐亭县云溪镇“盐亭昆仑建材商贸城”项目的246套住宅,建筑面积共计27,232.8平方米,资产明细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及保证金:起拍价为39963696.36元,保证金13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次
特别提示:请竞买人务必现场查勘上述标的现状然后决定竞买与出价
三、咨询看样自挂拍之日起到竞拍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5年3月19日9:30--16:30时,有意者请与雷女士联系,联系方式:18282458338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标的物中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维修基金由买受人自行向住建部门缴纳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4月6日前(拍卖成交后10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写字楼26楼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现状交付
2、拍卖成交后,待上述住宅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0816—2531106法院监督电话:0816——722419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就本次网上拍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拍卖须知》,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具备法律效力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维修基金)和税费
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
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拍卖公告》,了解全部内容,遵守告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慎重参与竞拍
五、绝大部分住宅已被第三人非法占有并装修入住,因腾退难度非常大,短时间内难以完全腾退,为了兼顾破产清算效率,尽快偿还破产债权,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及人民法院不负责腾退上述标的物,标的物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拍卖公告》的描述仅作参考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看样: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预约登记现场看样(登记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看样人数)
六、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物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审查标的物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
委托、受托双方须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一同至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已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有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写字楼26楼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按现状交付
待上述住宅通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一、法院办理解除查封、转移登记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三、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可以自行或者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停止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
暂缓或者中止拍卖的,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
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将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送达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或办理;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816—7224192管理人咨询电话:0816—25311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