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2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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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龙圩镇龙湖路71号、71-1号(整体拍卖) <结束>

资产编号:8580004

304.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9
起始日期
358.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48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4.64万元
  • 单价:0.8486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梧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29
  • 结束日期:2025-03-30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路71号
  • 评估价:38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58.9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具等装修装饰物不可
    车位:楼、车位、杂物房等
    空置情况:出租给他人住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近有龙湖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为整体拍卖,其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一)梧州市龙圩镇龙湖路7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104号,建筑面积358.98㎡,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74.88㎡(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二)梧州市龙圩镇龙湖路71-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103号,建筑面积354.67㎡,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74.88㎡(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上述两处不动产宗地面积合计149.76㎡,房屋建筑面积合计713.65㎡;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04年9月7日起2074年9月6日止,剩余使用年限为50年;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1-5层,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登记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有查封、有抵押

周边环境:附近有龙湖国际商业城龙湖春天小区等,区域范围分布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商业繁华度较高,住宅集聚度较高(评估报告已上传页面,请自行查看)

本次拍卖不含其他可拆卸不影响标的物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和其他与标的物构成整体的楼面、墙体、地板、门窗、嵌入式家具等装修装饰物不可拆卸的等不在拍卖范围内

经通知,上述使用为无权租赁状况,拍卖成交后由双方通过协商或经法律途径另行解决租赁问题,本次执行程序不再处理租赁问题

上述不动产具体涉及范围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如因不动产四界与其他不动产权属人存在争议导致该不动产存在影响不动产办证、变更过户登记的因素,请竞买人自行依法解决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的风险等因素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予以恢复原状

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本院不承担标的物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与过户问题)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

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标的物详情:(一)梧州市龙圩镇龙湖路7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104号,建筑面积358.98㎡,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74.88㎡(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二)梧州市龙圩镇龙湖路71-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103号,建筑面积354.67㎡,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74.88㎡(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上述两处不动产宗地面积合计149.76㎡,房屋建筑面积合计713.65㎡;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使用期限:2004年9月7日起2074年9月6日止,剩余使用年限为50年;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1-5层,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登记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有查封、有抵押

周边环境:附近有龙湖国际商业城龙湖春天小区等,区域范围分布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商业繁华度较高,住宅集聚度较高(评估报告已上传页面,请自行查看)

本次拍卖不含其他可拆卸不影响标的物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和其他与标的物构成整体的楼面、墙体、地板、门窗、嵌入式家具等装修装饰物不可拆卸的等不在拍卖范围内

经通知,上述使用为无权租赁状况,拍卖成交后由双方通过协商或经法律途径另行解决租赁问题,本次执行程序不再处理租赁问题

上述不动产具体涉及范围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如因不动产四界与其他不动产权属人存在争议导致该不动产存在影响不动产办证、变更过户登记的因素,请竞买人自行依法解决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的风险等因素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不予以恢复原状

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本院不承担标的物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与过户问题)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

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3月29日10:00至2025年3月30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起拍价:3,046,400元,保证金6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手续、委托手续请最迟于参加拍卖前48小时交至法院,否则无法录入系统)

逾期未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或拍卖成交后补交委托手续的,本院不予认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辅拍公司)代为进行拍品推介,需要咨询请与上述公司进行联系,联系电话:18775435514孙、13877483431李

特别提示:该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七、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任何承诺

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

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以及标的物所拖欠的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税务部门先行代为缴纳标的物出卖人就本次拍卖应承担的税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凭缴税票据及税收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未缴纳或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有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不动产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客观问题产生的不动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的后果

十、税费清单(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实际收取为准)(一)法拍住宅(办理点:原产权人是个人的,全城通办

原产权人是公司的,市区内在它的主管城区局办县份和外地公司的房产所在城区税务局)

原产权人为个人:1.房屋取得时间满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需拍卖方带身份证到税务局办理并签保证书);2.房屋取得时间满2年以上免征增值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或差额20%;3.房屋取得时间未满2年,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

买受人:1.第一套140㎡以下1%契税,140㎡以上1.5%契税;2.第二套140㎡以下1%契税,140㎡以上2%契税;3.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3%契税

(二)法拍商铺、写字楼、车位、杂物房等非住宅原产权人为个人:1.增值税及附加全额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共16.65%;2.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个人所得税全额3%,土地增值税全额8%,印花税0.05%;3.差额增值税及附加5.6%,差额个人所得税20%,清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0.005%

买受人:契税3%,0.05%印花税(三)法拍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房等除房屋买卖生产的法定税费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所收益金等,具体需咨询相关部门后确定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龙湖支行,子账户账号:62284015371394386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主张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或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逾期则不作处理

十六、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能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五日后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举报监督电话:0774-388032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74-3880895华法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75435514孙、13877483431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饰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其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拍卖人经查实掌握的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龙湖支行;户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6228401537139438664),并在接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签署相关确认拍卖成交法律文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亲自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出具拍卖确认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38803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4-3812696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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