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建筑面积:127.18;房屋类型:公寓<\/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买公告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5年3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职责在破产资产平台处分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拍卖特别规定》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清算组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清算组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财产为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1、上海市普善路128弄2号701室(沪(2025)静字不动产权第000981号)以上标的不含屋内家具、家电、可移动设备等任何动产
(一)土地状况序号权属性质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用途使用权面积(平方米)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住宅127.18(二)房屋状况序号地址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总层数部位竣工日期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即保留价)1普善路128弄2号公寓居住17701室2007年127.18755.20万元标的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双方的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人是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人签字的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代理人以自身名义参与竞拍、未在拍卖前告知拍卖辅助机构代理关系的,清算组将视该代理人为竞买人并由该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及特别提醒拍卖辅助机构将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原权利人在房地产过户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清算组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买受人应履行交纳房地产交易中有关费用和税金的义务,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标的拍卖前已存在的水、电、气/煤、网络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纯网络拍卖方式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当于成交后5日内向拍卖辅助机构(户名: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1184209006760755;开户行:工行证券大厦支行)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不超过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不超过0.9%;1000万以上的部分,不超过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淘宝平台收取按成交价计0.5%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优先充抵成交价款
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在成交以后的24小时以内转入清算组账户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下列账户:户名: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账号:03002703218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免责条款1、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已经将拍卖标的已知的相关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告知,对未知瑕疵和风险作了充分的提示
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在此申明: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如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须中止或终止拍卖的事项时,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前后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
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均应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拍卖成交后,如清算组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清算组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计利息),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协议、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及本次《竞买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实际使用的,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十、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清算组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清算组发布的拍卖特别规定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严先生:021-51701227/15201862165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2025年3月12日关于拍卖上海市普善路128弄2号701室的拍卖特别规定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将于2025年3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作特别规定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的财产为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1、上海市普善路128弄2号701室(沪(2025)静字不动产权第000981号)以上标的不含屋内家具、家电、可移动设备等任何动产
(一)土地状况序号权属性质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用途使用权面积(平方米)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住宅127.18(二)房屋状况序号地址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总层数部位竣工日期建筑面积(平方米)起拍价(即保留价)1普善路128弄2号公寓居住17701室2007年127.18755.20万元二、特别告知(一)《竞买公告》、《关于拍卖上海市普善路128弄2号701室的拍卖特别规定》(以下简称“《拍卖特别规定》”)及其附件所载房地产的面积、位置、用途、外观、结构、装修、质量、使用性能、评估价值、设定担保物权情况、查封情况、欠费情况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特征及价值的依据,清算组不对上述内容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和向有关部门了解)
房地产的登记信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其他信息发生任何变化的,以交付或过户时的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标的房产上水、电、气、网络、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的补缴以及户名变更所需的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标的房产上如有户口和工商登记地址的,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处理(三)拍卖辅助机构及清算组不提供拍卖标的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文件(包括规划、用地、建设、施工等)、购置合同、权证、发票、保修书、钥匙等材料
(四)上述情形以及其他瑕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债权人)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上海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等方式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竞买条件情况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双方的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人是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竞买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人签字的复印件),以及书面委托手续(具体格式和要求参见附件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代理人以自身名义参与竞拍、未在拍卖前告知拍卖辅助机构代理关系的,清算组将视该代理人为竞买人并由该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
(四)优先购买权人: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资格经拍卖辅助机构及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虽参与竞买但未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任何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时,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拍卖方式:(一)标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采取设有起拍价的网络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三)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四)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佣金及费用(如有)后,清算组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由买受人签字、盖章(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盖章)
(五)意向竞买人须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竞买人应登录淘宝网(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通过银联在线交付保证金后即获得参拍权,竞买人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0:00前
(如有网络延时顺延
)(六)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接受《竞买公告》、《拍卖特别规定》中所载明的条款
请慎重决定拍卖行为五、保证金、价款和佣金支付(一)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淘宝网(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并在线交付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只能参与竞拍与缴纳的保证金相对应的拍卖标的
(二)拍卖活动全部结束前,清算组不返还保证金
拍卖活动结束后,如果竞买人没有竞得标的,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网络拍卖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原路”返还
(三)成交价、保留价均不含任何税款(不论是买方的还是卖方的、前期欠付的还是本次拍卖产生的,也不论是所得税、流转税、财产行为税或者其他任何税种)、拍卖佣金、水电气讯费、物业费等一切税费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包括税务机关、登记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咨询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缴纳办法与缴纳标准,并自行前往办理相关缴纳手续并向清算组提供凭证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优先充抵成交价款
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在成交以后的24小时以内转入清算组账户
(五)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汇至下列账户:户名: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账号:03002703218(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5日内未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的视为悔拍,清算组将根据《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方案》继续处置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财产
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如果给拍卖辅助机构、清算组造成其他损失的,拍卖辅助机构、清算组均有权向原买受人索赔,原买受人应予赔偿
(七)买受人应当于成交后5日内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拍卖佣金(户名: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001184209006760755;开户行:工行证券大厦支行)及向淘宝平台支付按成交价计0.5%的软件服务费
拍卖佣金按下列方法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不超过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不超过0.9%;1000万以上的部分,不超过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八)债权人参与竞买的,无论是保证金、价款还是佣金均不适用抵销
(九)拍卖辅助机构及清算组只负责出具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六、权利转移(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清算组将出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身份、竞买代码等信息),买受人应当按照拍卖辅助机构的通知在指定期间内签收,并应当在签收后30日内自行办理税费缴纳和产权过户
产权过户后,买受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前往清算组指定地点接受交付并签署《交付确认书》,未及时前往或虽前往但拒绝签收的,视为已接受交付
(二)拍卖标的按办理移转登记时的现状进行过户,按签署《交付确认书》时的现状交付
标的房产的面积、位置、用途、外观、结构、装修、质量、使用性能、价值、设定担保物权情况、查封情况、欠费情况等信息任何时候发生变化或与《竞买公告》、《拍卖特别规定》载明的情况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拍卖标的如有任何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
(三)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于买受人签收成交确认书时起转移给买受人
买受人不签收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承担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拍卖标的欠费及其上的权利负担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调查了解,自行咨询能否办理解封、抵押权涂销和所有权移转登记、办理手续及所需时间并承担相应风险,并充分估算拍卖、解封、涂销、过户、交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清算组、人民法院、网络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办理过户、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五)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原权利人在房地产过户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清算组处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买受人应履行交纳房地产交易中有关费用和税金的义务,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税务部门核准为准
此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煤、网络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已知物业费欠缴情况:根据标的所属物业公司查询告知,标的房屋物业费自2017年5月至今未缴纳欠费约为18885元,物业费单价1.58元每平方米每月
由于房产过户及交接时间不确定,欠费时间相应增加,如产生新的欠费,以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30日内支付所需缴纳的税费
买受人未缴清各项税费并提供完税证明、证据的,拍卖辅助机构及清算组有权不为买受人办理过户;因此迟延办理过户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受让拍卖标的后有任何款项(包括税费)仍未缴清的,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过户与否或清算组告知与否为由进行抗辩,买受人仍有义务足额缴纳
七、特别说明(一)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认真了解、调查拍卖标的,自行对标的物作详尽地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有权及其来源、使用用途、建筑质量、渗漏水等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朝向、装修状况、相邻关系、占用情况、能否办理落户、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标的物价值、设定担保物权情况、查封情况等其它各种有利不利因素,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
(二)竞买人应当理解《竞买公告》、《竞买协议》、《拍卖特别规定》等资料对拍卖标的所作的客观性描述、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
上述资料及拍卖辅助机构和清算组针对竞买人疑问的回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或作价依据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认真研究调查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登记部门咨询、了解),慎重参与竞买
(三)竞买人需要现场看样的,应当于2025年3月21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并书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等手续材料、根据拍卖辅助机构及清算组的统一安排实地现场踏勘
未经预约直接前往的,恕不接待现场看样时,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清算组及本公司的各项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有序
(四)竞买人一旦全额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意并认可《竞买公告》及《竞买协议》和《拍卖特别规定》的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和损失
人民法院、清算组、网络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如有房屋结构与登记状况不符的、部分建筑物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未进行初始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风险(包括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过户、被认定为及违法、违章建筑等)、责任、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拍卖标的的限购政策
因不遵守前述要求导致的包括无法过户、无法落户、无法办理其他各项行政许可在内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应自行处理因房产被占用产生的纠纷,本公司、清算组、法院、网络平台不负责腾房
(八)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价值的依据
人民法院、清算组、网络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存在其它瑕疵,本规定并未穷尽的拍卖标的的各种瑕疵、欠税、欠费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不利影响和权利负担等,竞买人应自担风险
(九)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或约定,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十)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如涉及)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辅助机构、清算组、人民法院及网络平台不做任何承诺
能否过户、过户的要求和流程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拍卖标的权利转移时可能涉及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登记机关进行了解,拍卖辅助机构、清算组、人民法院及网络平台不承担责任
(十一)包括买卖双方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缴纳,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联系税务机关开具
(十二)竞买人应当充分考虑涂销抵押登记、解除查封所需的时间、成本、代价,并承担相应风险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协议》、《拍卖特别规定》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辅助机构、人民法院和清算组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任何第三方对本次拍卖的拍卖标的主张权利的,应于公告期内向清算组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清算组实施拍卖
(十六)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状况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辅助机构、清算组、人民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承担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的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十七)因此次拍卖产生的纠纷,应提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如需咨询,请致电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青莲阁拍卖有限公司导拍电话:021-5170122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
上海中贝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