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一、竞价标的:贵州泰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
竞买起拍价:8,516.21万元,保证金:850.00万元,增价幅度:10.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服务商的支付账户,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告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并将委托竞价函寄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瓮福国际大厦13-14层,刘经理、屈经理收)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信达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信达公司”可以没收竞买人的保证金并重新竞拍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信达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7日内】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信达公司”现场咨询
四、该标的债权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若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需补登公告,公告3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确定是否成交
若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则以第一次起始价+第一次竞买最小加价额作为第二次竞价的起始价,如果第二次竞价未达到保留价,第一次竞买人为买受人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签约及付款期限竞买成交后,竞价成功的竞买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
若一次性付款的,则需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若分期付款的,则需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30%的首付款,其余尾款自《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付清,利息按8%的年利率以尾款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八、权利交割安排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前,标的债权仍归信达公司所有
待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信达公司向买受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九、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债权竞得者须同意并授权“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或遵义农商行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划付到信达公司指定的账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朝阳支行,账号:52001613600050000064),作为竞买人折抵《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相应部分转让价款
(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信达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在付款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6.竞买人不符合“竞买须知”中“竞买人条件”的
十、违约责任:1.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信达公司有权要求买受人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要求买受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纠正违约情形之日止;(2)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债权转让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
3.买受人违反《债权转让合同》项下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信达公司有权解除《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合同》自信达公司通知送达买受人时解除,买受人应按信达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信达公司的事宜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应向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30】%,如买受人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转让价款,信达公司有权直接在该等价款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违约金
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信达公司的实际损失,信达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且信达公司有权将标的债权再行公开竞价出售,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前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债权转让合同》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信达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为避免疑义,在买受人支付的转让价款扣除买受人应赔偿信达公司的全部损失外仍有剩余金额,且信达公司退回该等资金的情况下,该等资金所产生的孳息归信达公司所有,买受人承诺不再主张任何权益
标的债权竞买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信达公司”办理债权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自行承担迟延受领标的档案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如有)
十一、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属于a.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b.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c.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d.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e.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f.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g.上述第a至f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h.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i.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j.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信达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信达公司”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债权转让合同》(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竞买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信达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信达公司转让给竞买人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
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8.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信达公司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竞买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竞买人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次竞拍表述的债权金额以及在报纸公告和“信达公司”网站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9.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竞买须知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信达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债权尽调中可能接触到“信达公司”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信达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信达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信达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信达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信达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信达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5.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信达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拍卖平台服务费:本次竞价由“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具体标准以“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收费标准为准,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于成交后【5】日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竞买人逾期或迟延支付平台服务费的,信达公司有权迟延交割或交付标的债权及相关债权文件
(三)标的债权自买受人于债权转让合同项下成交价款、违约金(如有)、处置费用等全部费用支付完毕后方才转移至买受人
竞买人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信达公司”的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咨询电话:刘经理0851-85250283屈经理0851-85505003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瓮福国际大厦13-14层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贵州泰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包本金18,578.85万元、利息5,892.83万元、代垫费用66.61万元,债权合计24,538.29万元(本金利息数据为公司内部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具体如下:序号资产名称资产形态本金(万元)利息(万元)代垫费用(万元)债权合计(万元)保证情况抵质押情况1贵州一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4,108.001,133.9014.195,256.08王一霏、文德惠、王迪搏、刘蓉、王彬彦、重庆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贵州恒鑫硕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和平村硕泰国际温泉城商业(1-2)幢1单元3层面积分别为1000.79㎡、1162.49㎡的房屋;位于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和平村的面积为2630.98㎡、4729.70㎡商业地下车库;位于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和平村的面积为2397.72、2234.02㎡、4668.56㎡、4784.02㎡、4900.89㎡、3364.04㎡的地下车库;上述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2贵州呈昌旅游有限公司债权3,980.851,777.9118.245,777.01唐晓慧、王一霏、王迪搏、重庆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庆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218号面积为706.71㎡的房屋;贵州恒鑫硕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遵义县南白镇和平村面积为13873.62㎡的土地使用权和66605.79㎡的土地使用权;文浩宇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63-6-2号面积为140.96㎡、99.56㎡的房屋;以上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3贵州泰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债权6,900.001,805.3421.508,726.84王一霏、文德惠、王迪搏、刘蓉、王俊雅、谷玲、王又平、张茂莉、重庆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贵州恒鑫硕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和平村硕泰国际温泉城面积为15763.18㎡、14462.63㎡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4贵州恒鑫硕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3,590.001,175.6812.684,778.36王一霏、文德惠、王迪搏、刘蓉、重庆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贵州恒鑫硕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镇和平村硕泰国际温泉城面积为3694.71㎡、2420.02㎡的房屋以及面积分别为5017.65㎡、1082.16㎡、7233.66㎡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18,578.855,892.8366.6124,538.29买受人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含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用)后,出让方将上述债权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特别说明: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信息联系项目经理获取详细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