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3年6月5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一法院”)裁定受理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成卫星”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2023年7月17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1月16日,东莞一法院裁定对中成卫星进行重整
为顺利推进中成卫星重整工作,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中成卫星基本情况(一)工商登记信息中成卫星成立于2014年5月14日,注册号:4419000019651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0402348XJ,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为深圳前海中成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地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苑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毕天琪,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为卫星定位系统研发与应用;微电子技术、安防技术、智能卡、金融卡技术研发及技术成果转让、智能卡应用系统研发;智能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卡终端设备的研发;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研发、生产和销售安全嵌入式产品、安全识别类产品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卡、磁条卡、集成电路芯片卡、集成电路芯片卡读写机具、防伪技术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商用密码产品;软件开发与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及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计算机、机械设备的批发;档案中介服务、档案评估、整理、鉴定、寄存;智能卡芯片应用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主要资产中成卫星名下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知识产权及对外投资、债权类资产等,具体如下: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根据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列表》,中成卫星名下有3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具体如下:序号不动产坐落权属证书号面积权利类型用途登记日期产权状态1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苑路9号中成卫星微电子及物联网产业化基地(一期)1号办公楼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092789号土地:宗地面积20793.95㎡/房屋:建筑面积:47451.9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办公2020/5/26抵押、查封2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苑路9号中成卫星微电子及物联网产业化基地(一期)2号办公楼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092807号土地:宗地面积20793.95㎡/房屋:建筑面积:12303.5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办公2020/5/26抵押、查封3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苑路9号中成卫星微电子及物联网产业化基地(一期)3号地下室粤(2020)东莞不动产权第0092799号土地:宗地面积20793.95㎡/房屋:建筑面积:13212.5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车库/车位2020/5/26抵押、查封据中成卫星有关人员介绍,1号楼室内精装已完成约70%的工程量,目前为空置状态;2号楼已基本完成室内精装,目前自用
此外,前述三宗不动产均设立最高额抵押2.机器设备中成卫星名下有一条智能证卡生产线设备,主要设备类型为冲板机、胶印机、烘干机、收料机、激光照牌机、封装一体机、背胶机、卡片检测机等以及制版系统、片材个人化系统、智能卡个人化系统等
另外,该批设备未正式投产,亦设定了抵押权3.办公设备中成卫星名下有办公设备一批,主要为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大班台、大班椅、保险柜、文件柜等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检索结果,中成卫星名下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合计39项,部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处于专利权终止、实质审查或驳回阶段
5.软件著作权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检索结果,中成卫星名下有软件著作权合计9项
6.对外投资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检索结果,中成卫星有3项对外投资:序号被投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投资数额(万元)投资比例经营状态1广东中成卫星物联网发展有限公司赵海彤2016/12/295000100%在营2中成金丰企业孵化器(广东)有限公司张毅2020/4/135000100%在营3广东华金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吴锋2020/11/1730060.00%在营7.债权类资产根据上德专审字(2023)第1221号《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中成卫星应收账款清算值为530,000.00元,其他应收账款清算值为148,570,883.16元
(三)评估及审计情况1.评估情况根据世联评估咨报字DGODXZH[2024]0026QTQB号《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拟破产清算涉及的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清算价值估值报告》,中成卫星申报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于估值基准日的清算价值为52,861.49万元,估值结论为不含税价值
2.审计情况根据上德专审字(2023)第1221号《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成卫星资产清算总值569,018,487.76元,负债清算总值793,072,069.27元,所有者权益清算总值-224,053,581.51元
(四)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1、申报债权情况截至目前,中成卫星微电子公司共有63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69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1,226,574,156.25元
2、债权裁定确认情况截至目前,经东莞一法院已裁定债权48家57笔,裁定债权金额711,607,170.26元
其中:(1)有财产担保债权3家3笔,裁定确认债权金额合计220,243,748.04元;(2)工程价款优先债权2家3笔,裁定确认债权金额合计67,429,905.37元;(3)税款债权1家1笔,裁定确认债权金额合计3,071,930.46元;(4)社保债权1家1笔,裁定确认债权金额37,151.77元;(5)普通债权45家49笔,裁定确认债权金额420,824,434.62元
3、暂缓确认债权在已申报的债权中,因补充资料或涉诉暂缓、或提出债权异议或债权确认之诉的债权共12家12笔,涉及申报债权金额共计102,962,730.81元
4、不予确认债权在已申报的债权中,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因诉讼时效、保证期限届满、证据不足、预期损失不存在等原因不予确认的债权共计7家8笔,不予确认金额合计377,789,634.93元
5、职工债权核查情况经管理人调查并公开核查,截止至2024年5月16日,核查确认职工债权28家28笔,金额合计6,052,661.20元;核查确认普通债权3家3笔(为超平均工资部分金额转普通债权),金额合计612,921.91元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证明;(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联合参与投资的各成员均须满足第(一)项条件,同时至少有一名成员符合第(二)项招募条件,并分别签署承诺书(见附件4)、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同时应明确牵头人,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四)依据法律规定或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18时止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要求的全部报名材料、缴纳报名保证金等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电子报名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指定邮箱提交正式盖章版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并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报名材料为准
报名联系方式如下:报名邮箱:438985860@qq.com联系人:提交意向后获取联系电话:提交意向后获取收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座11楼E13室3.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提交一式一份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且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1)《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简介(内容自拟,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3)主体资格文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4)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中成卫星重整投资人招募及对中成卫星进行重整投资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资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文件);(5)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同时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意向重整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报名材料及支付保证金的主体;(6)《承诺函》(见附件4),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处于存续状态,具备与重整投资匹配的资金实力、履约能力,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7)《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承诺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管理人或中成卫星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8)《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6),为便于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重整投资招募程序顺利进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9)已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10)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意向重整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征信报告、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等);(11)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或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应逐项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和骑缝章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4.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需于提交报名资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叁佰万元整)至管理人如下账户,转账时备注“中成卫星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户名: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支行账号:529000015583112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时,需确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付款方与意向重整投资人递交的报名材料内的报名主体为同一单位,如有不一致的,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报名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并缴纳保证金
未在报名期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完成本次重整投资人报名程序,已经提交了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查
(二)资格审查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对完成报名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完整性、报名条件适格性(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报名材料合规性予以审查
报名材料不完整、报名条件不适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竞选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1.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债务人相关信息,主要目的系为便利意向重整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的涉及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得以竞选意向重整投资人为由获取债务人资料,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并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3.尽职调查的期限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18时止,管理人可以视各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尽职调查期限
成功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中成卫星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提交重整预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5年4月9日18时前以密封形式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
根据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管理人可以适时调整《重整预案》提交期限
《重整预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牵头方及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重整投资款来源;3.重整投资款的总额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4.中成卫星重整后的经营方案;5.债权分类及债权调整方案;6.债权受偿方案(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各种不同性质债权的偿付方式、偿付比例和清偿周期);7.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8.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安排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预案》一式三份,《重整预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word版本电子文档(U盘),与重整预案一起密封放于文件袋中
逾期未提交《重整预案》的,视为退出重整投资招募程序(五)入围通知管理人经审查,对于有效报名的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重整预案》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向其发出入围通知书
(六)遴选评审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且已足额缴纳全部保证金,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如有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入围的,由债权人会议选定重整投资人选定规则为:1.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2.经表决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均不符合第1项规定的标准,但其中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获得同意的表决人数、债权额比例均超过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3.经表决所有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均不符合第1、2项规定的标准,但仅有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表决的,获得较多债权人支持的即为重整投资人;超过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表决的,由债权人会议对最多债权人和最多债权额同意的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本规则再次表决
(七)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按照前述程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
若重整投资人未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没收全部重整保证金,且重整投资人不得继续参与后续重整程序
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以《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预案》为基础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四、保证金的退还、转化及没收1.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经意向重整投资人书面申请,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所有保证金:(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选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2)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支付报名保证金后、提交《重整预案》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管理人放弃竞选资格的,或因未提交《重整预案》而退出重整投资招募程序的;(3)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中成卫星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东莞一法院批准
如意向投资人对中成卫星设备产线开展测试或试运行的,保证金将担保意向投资人检测试产行为,即意向投资人按前述条件申请退还保证金时还需确认检测试产行为未导致相关设备产线不当损害且已经恢复设备原状
意向投资人对中成卫星设备产线的检测试产行为导致相关设备不当损害及/或未能恢复设备原状的,管理人将在损害及/或未能恢复原状范围内扣减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继续追偿
2.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并作为中成卫星破产财产:(1)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选定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2)因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协议》、丧失履约能力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重整程序无法推进、导致本案重新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3)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东莞一法院批准后,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中成卫星破产的;(4)该重整投资人假借竞选之名,扰乱本项目重整秩序,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5)其他经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3.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东莞一法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全部重整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的重整投资款项的一部分
4.管理人退还的保证金以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五、特别说明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3.本公告有关中成卫星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4.管理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对中成卫星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应充分理解中成卫星重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遴选的全部程序与规则,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5.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中成卫星、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6.任何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7.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8.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中成卫星重整投资!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附件:广东中成卫星微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