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2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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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126号一层大厅、二层至六层(3600平方米)房屋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8584855

0.000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13
起始日期
36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石景山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3-13
  • 结束日期:2025-03-19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
  • 评估价:0.000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6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1.承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景山区杨庄
    注册资本:40000.0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市星宇商贸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出租方联系人项莹雪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5210688302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坐落位置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126号房屋使用现状出租建筑面积5204.72平方米房屋用途办公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党委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2025年第9次会议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原合同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2.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踏勘,向出租方报名时,须提供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3.承租方需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踏勘时间,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女士(13911632737)4.本项目新承租方需与原承租方协商办理交接事宜,出租方予以协助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55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拟出租面积(平方米)3,600平方米租赁期2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1.租赁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含物业费)2.租金支付:以季度为周期支付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1.物业费:0.5元/平方米/天

2.水、电、气、热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自购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酒店宾馆是否允许装修改造1.承租单位需提前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申请书,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2.承租方需投入资金进行整体改造,自行解决电力、消防、上下水暖系统等相关问题,达到资产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条件

3.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改造费用,在现状资产上的添附、改造均归出租方所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本项目不可转租、不可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或约定起租日期(以先到日为准)支付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三个月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3.意向承租方需成立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4.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5.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同时包含:住宿服务、酒店管理(以营业执照为准)

6.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从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附件6现场踏勘确认书.pdf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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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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