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
)网络竞价时间2025-03-18(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8日14:00,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5:00;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8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竞价加价幅度:0.02万元及其整数倍)统一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
)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兴城市温泉街道广场西路房产,具体以现场展示为准
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兴城开发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四家屯街道新东路40甲号A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明亮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2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1481MA0U82RJ06经营规模小型内部决策情况交易条件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每个标的单独转让
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辽恒瑞房估字[2024]第078号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兴城市四家屯街道新东路40号40乙A室办理现场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保证金唯一指定结算账户,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网络竞价须知(报名登记时获取)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
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并接受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费用欠缴情况,《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并且交易价款交纳完毕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6)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标的变更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如有)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管女士咨询电话15542577371(工作时间:8:30-17:00)项目报名王先生报名电话0411-65850566(QQ号:506154255)现场报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五楼网上报名地址www.dae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