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名称项目编号出租底价531万元/年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本次招租租赁期为5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挂牌价为年度租金标准,本次招租承租期限内年度租金标准不变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南昌医学院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9号法定代表人李秋根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4企业类型A19006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360000MB1G20737A经营规模小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3-11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交易方式具体内容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于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之后每期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否(不放弃)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南昌中源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源华评报字(2023)第038号估价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
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
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踏勘联系人:董老师13979117936),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仅可使用该标的开展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服务等教育用途,不可挪作他用
不可使用出租方名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4.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设计方案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不能改变房屋框架主体结构,消防、装修审批,水电增容等相关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办理
5.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转租他人
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当即终止合同,标的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方使用该标的办学过程中,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现严重后果或责任事故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7.为了严格履行合同条约,防范风险,承租方在签定合同时需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方后,无问题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8.如因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政策重大变更(如土地收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对租赁标的另有用途等原因,出租方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且不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双方租赁合同终止
9.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校区租赁合同》
《校区租赁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就开具发票相关事宜向出租方咨询沟通,且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
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方应是具有有效的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三年制及以上全日制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佐证材料:提交《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学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承租方应提供涉及教育质量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佐证材料:提交意向方内部正式印发的相关制度的文件并加盖公章);3.承租方应具有稳定专职教师队伍,确保能够正常持续开展办学活动,专职教师不低于50名(佐证材料:意向方应提交不少于50名专职教师花名册及意向方与其签订的聘任协议、意向方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4.承租方应具备一定的办学规模,确保能够满足该标的物的容量,在校生不少于1400人(佐证材料:须提供意向方学籍网人数截图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人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承租方须保证该招租场地仅作为从事教育及相关用途的教学场所(佐证材料:意向方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材料)
6.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交纳开始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保证金收款账号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
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出租标的地址证载宗地位置为南昌市洛阳路东段,由于路牌变更,现变更为南昌市顺外路1228号出租面积宗地面积为68400.00㎡,房屋建筑物42项共计26242.83㎡出租用途从事教育及相关用途的教学场所出租期限5年免租期限配套设施租金支付方式出租标的权证信息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在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