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3 12:49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共计12套商业房地产不动产

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共计12套商业房地产不动产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596374

765.68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7
起始日期
2708.3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82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65.689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65.6896万元
  • 单价:0.2827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马鞍山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3-27
  • 结束日期:2025-05-26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
  • 评估价:765.68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708.3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出租钥匙配套情况权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商业,终止日期:商业:2055年1月20日

2、有意者请直接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人:安徽拍拍乐联系电话:张经理13305551533';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共计12套商业房地产不动产变卖公告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本次变卖标的,是本院经过法定两次拍卖流拍后,依法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共计12套商业房地产不动产,总建筑面积共:2708.33㎡

使用权类型:出让规划用途:商业,终止日期:商业:2055年1月20日

变卖价:765.6896万元,保证金:76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6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本拍卖标的物本院已委托“安徽拍拍乐”在变卖公告期间对本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拍拍乐”统一安排),张经理联系电话:13305551533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变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马鞍山重阳路支行,账号:17522699314303001455)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变卖咨询电话:张经理联系电话:13305551533监督电话:0555-2370060

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西路222号市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变卖须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27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上对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共计12套商业房地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26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马鞍山重阳路支行,账号:17522699314303001455),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局(地址:雨山东路222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5-237006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张经理联系电话:13305551533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878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