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标的名称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无证自建房及地上附属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皖0811执恢173号权证字号未办理标的所有人安庆市XX纺织制线有限公司土地性质集体土地面积6.5431亩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人使用,若拍卖成交,清场需要一定时间
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无证建筑面积5162.38㎡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房屋结构砖混/框架结构房屋楼层1、1-2、1-3、1-4F/4F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较完善
标的瑕疵及其他介绍标的现状为有人使用,若拍卖成交,清场需要一定时间
竞买人请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标的评估总价2520758元(含装饰装修价值、无证房产及附属物)税费负担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备注明细表楼幢权属证书号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次/总楼层建筑年代层高(m)用途S1未办证22砖混1/1F不详约3.2m门卫室S223.56砖混1/1F约3.2m仓库S322.72砖混1/1F约2.2m仓库S4255砖木1/1F约4.35m车间S5872.12砖木1/1F约3.3m车间S6169.5砖混1-2/2F一层2.8m,二层2.2m仓库S71848.7框架1-3/3F约3m车间S8483.86框架1-2/2F约3m综合楼S9677.6框架1-4/4F约3.2m综合楼S10787.32框架1-3/3F约3.2m综合楼合计——5162.38——————————权属人安庆市XX纺织制线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土地面积6.5431亩土地性质集体序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位备注1彩钢瓦棚231.86平方米——2水井1口h:12米3池塘195平方米h:1.5米4围墙611.6平方米——5变压器1套160KVA6水泵1台——7水泥地坪1484.64平方米——8丛生桂花4株冠径2.5米9电动门1台L:8米';司法拍卖公告本院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龙华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无证自建房及地上附属物,评估总价为2520758元(含装饰装修价值)(详见附件)
起拍价:1764531元(第一次拍卖),竞买保证金17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5天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详情
本次拍卖标的以房产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特别提醒:标的现状为有人使用,若拍卖成交,清场需要一定时间
竞买人请于竞买前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特别提示:1、本院在司法拍卖中不会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中介咨询等服务,如有其他人员以法院名义向竞买人、买受人收取“服务费、中介费”或以“需要打通关系,加快财产交付”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为违法行为
如发现上述行为,欢迎向本院和相关部门举报!2、本院与安庆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法拍贷”业务,有意向贷款者请与该行联系,该行将对竞买人贷款资格开展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可对竞买人进行授信
经办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圆梦支行,刘健,0556-5220528,18712159016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2025年4月10日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当在拍卖竞价结束前按公告规定金额在网络平台以实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以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于2025年4月26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政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八、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时需办理原产权证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则相应延长办理时间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九、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86咨询标的详情请联系:18955661747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12日重要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六)竞买人应对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帐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出价应价不得低于拍卖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竞价系统设定程序操作
(八)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⑤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等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参加竞买应交纳公告所规定的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但须于2025年4月10日前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四、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五、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充抵部分成交款,剩余成交款应当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拍卖未成交的,平台原路退还保证金,竞买人交至本院的保证金由本院按财务规定程序退还(不计利息)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开具成交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物,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应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通过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竞买人登录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后,在“我的拍卖”中有已报名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列表,点击对应的项目查看项目竞价情况
(3)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竞价的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4)竞价会开始后,竞买人根据竞价会方案进行报价
本场竞价会自由竞价周期为24小时,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次,自由竞价周期内的任何不低于起拍价的报价都属于有效报价且不可撤回,竞价会自由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无人报价,竞价会不再进入延时竞价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报价,从报价时间点开始进入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
延时竞价开始后,系统自动开始5分钟倒计时,5分钟倒计时内若无人报价,则网络竞价自动结束;若5分钟倒计时内有竞买人报出新的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直至5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后,网络竞价自动结束
(5)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并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
(6)互联网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前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标的的最终成交价,但低于保留价者除外,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7)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帐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十三、互联网竞价免责提示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我院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帐户安全负责,在以该帐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3)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互联网竞价会之前,不熟悉网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备注:避免竞买人操作出现差错,本院提示竞买人可以选择司辅机构提供的竞买场地及设备并在辅助人员现场辅助下参与竞买
(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5)由于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帐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等情况
十四、互联网竞价会过程中暂停或暂缓提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先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可临时决定本场网络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本院将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客服;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司法辅助机构或本院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86咨询报名及看样请联系:18955661747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