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住宅楼(清能正荣汉口北)二期项目8栋2单元18层4号的房产拍卖依据(2025)鄂0112执恢25号执行裁定书拍品权证未办证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118.58㎡所在楼层18总楼层34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租赁或占用自住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声明1、标的物所在区域限购,请于参拍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因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责任自行承担
2、房屋情况:已查封,有抵押,原产权人自住
3、人民法院依现状拍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
声明不对房屋面积误差、建筑质量、室内外装饰、装修等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地风险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6日10时至2025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处)在淘宝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住宅楼(清能正荣汉口北)二期项目8栋2单元18层4号的房产
建筑面积:118.58㎡,房屋楼层(所在层高/总层高):18/34层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评估价:639,541元;起拍价:511,632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或整数倍)二、拍卖财产已知现状及瑕疵声明:1、本场拍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原产权人自住
2、本场拍卖仅限于标的简介所列房屋和其对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其它可移动财产(包含但不限于家具、家电等),室内固定装修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人民法院依现状拍卖,对标的物已知现状及瑕疵进行了公示
声明不对房屋面积误差、建筑质量、室内外装修等瑕疵承担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拍前应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对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案件承办法官,自行研判竞得后可能面临地风险
意向竞买人未实地踏勘、未详细咨询了解而参与竞买的,均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
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肖女士:15172433351),咨询并统一安排看样
(本院发布的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变)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变)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
重新拍(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拍(变)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次拍(变)卖标的物,一切风险自行承担
五、参与方式: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选择竞拍标的后,按提示完成报名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9日前与法院联系
5、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
如因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七、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成交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冲抵部分成交款,拍卖成交尾款须在2025年4月27日17: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开户联行号:105521000158)
未竞得者锁定的竞买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九、成交文书的下达及移交: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
2、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3、买受人须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成交后的相关事宜,因买受人延期导致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决定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对未知问题详细咨询咨询电话:15172433351,肖女士027-83383895,刘法官监督电话:027-83233898/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规定》要求,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拍成功后已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卖须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6日10时至2025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2机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胜海大道以东,汉口北大道以北住宅楼(清能正荣汉口北)二期项目8栋2单元18层4号的房产
(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
)详情请见拍卖公告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27日17:00前将尾款支付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开户联行号:105521000158),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拍卖标的物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
若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