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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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汇物流园6号公建1-2层商服2号 <结束>

资产编号:8604389

29.64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31
起始日期
11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0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644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9.6445万元
  • 单价:0.2504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绥化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31
  • 结束日期:2025-05-30
  •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 评估价:29.644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8.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不详装修情况毛坯房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3日
    房屋朝向:朝向东
    交易状态:一拍
    居室数:93761房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望奎县嘉汇物流园6号公建1-2层商服2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黑1221执522号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不详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租赁情况租赁期至2025年4月31日过户情况具备条件可以过户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望奎县人民法院查封是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18.40㎡分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93761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1户2层房屋所在楼层1-2层房屋朝向东总层高3层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29366元费用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依法依规确定印花税:依法依规确定交易费:依法依规确定测绘费:依法依规确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依法依规确定2、卖方税费: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印花税:依法依规确定交易费:依法依规确定营业税:依法依规确定个人所得税:依法依规确定其他费用情况';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望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10时至2025年5月31日10时期间在望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望奎县嘉汇物流园6号公建1-2层商服2号(建筑面积118.40㎡)

评估价529,366.00元,一拍保留价370,556.20元、二拍保留价296,444.96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报名全款全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不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才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额款请在2025年6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支付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账号0844010104001814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买预缴款自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r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de4jxB1QC&wh_ttid=pc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55-6456136(王助理)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望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拍卖须知黑龙江省望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10时至2025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望奎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望奎县嘉汇物流园6号公建1-2层商服2号,建筑面积118.40㎡,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起拍价:296444.96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须要拍卖之日起前5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尾款买受人须要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须要成交之日起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望奎县人民法院(地址:望奎县城南部新区文明路东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户名:望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项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奎县支行,账号:62284026662753537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55-645600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55-645613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望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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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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