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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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仁群居委会排溪村万州大道244-2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604651

143.3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5
起始日期
520.8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75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79.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3.328万元
  • 单价:0.2752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4-15
  • 结束日期:2025-04-16
  •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排溪村万州大道244号
  • 评估价:179.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20.8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2年装修情况普通装
    空置情况:住现状有人居住
    户口:迁移户口]拍卖法院
    钥匙:确认钥匙被执行人保
    查封情况:查封法院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成年限:('', ':2002年')
    电梯:电梯情况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三房
    卫生间数:一卫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楼栋总数:一幢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仁群居委会排溪村万州大道244-2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法院执行裁定(2024)琼9006执恢100号权证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1999)字0101156号]标的权属人李星月、吴玉娟标的现状土地类型划拨规划用途住宅产别国有土地居住现状有人居住过户情况请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确认钥匙被执行人保管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法院已查封抵押土地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3、票据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520.83平方米土地面积202平方米登记时间土地登记日期:1999年12月10日房屋建成时间:2002年装修情况普通装修(买受人需实地确认)电梯情况无电梯房屋户型第一幢第一层大开间、内有玻璃隔间;第二层第三层三房两厅一厨一卫;第二幢第一层两房一厨一卫;第二层三房两厅一厨一卫(买受人需实地确认)房屋楼层第一幢总高3层;第二幢总高2层(买受人需实地确认)房屋朝向(买受人需实地确认)瑕疵说明该房屋建房时查无相关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无房屋产权证书、也查无房屋报建手续

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类型为划拨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周边配套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其他介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791600元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卖方税费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3、其他费用情况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咨询方式: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司法拍辅组0898-62572182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详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了解,如仍有不明请向相关部门咨询,如有与实际不符情况请以相关部门所登记的情况为准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评估价:1791600元,起拍价:1433280元,保证金:143000元,增价幅度:7100元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具体详情以标的物现场实际为准,(不包含室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该房屋建房时查无相关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无房屋产权证书、也查无房屋报建手续

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类型为划拨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承担办理土地所有权的过户,因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拍卖成交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3、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过户等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网拍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所有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再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如买受人垫付卖方税费的,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处置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费时,需提供以原所有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

4、竞买人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及时向本院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

如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规定参与竞拍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等法律责任)

5、如有欠缴物业费及水电费等情况,具体情况及金额还需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本院不负责协调处理

6、上述房产如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建房、加建、改建、扩建等违建面积,则相关违反规划的法律后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通过万宁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海易办或椰城市民云申请“购房资格码”,方可参加竞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万宁市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万宁市有关限购政策,竞买人购房应符合万宁市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参加竞拍的,视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因限购政策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则与拍卖人无关,且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需要预约看样的至少在拍卖开拍卖前七个工作日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98-62572182四、特别提示(一)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与拍卖人无涉

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足额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帐,在2025年4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万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账号:2662864582952310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证明材料及委托手续(如需委托)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

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拍咨询电话:0898-62572182法院监督电话:0898-6225153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人民法院万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竞买须知万宁市人民法院根据(2024)琼9006执恢100号执行裁定书,将于2025年4月15日10时至2025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万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万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的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的成交条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变卖成交条件:一人出价即可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悔拍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网拍规定第三十条,交易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并处理,与拍卖人无涉

以上涉及的相关费用,其具体数额及过户条件的相关政策,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查询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网拍咨询电话:0898-6257218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海南冠亚拍卖有限公司司法拍辅组

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m3)上查询

万宁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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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排溪村万州大道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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