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7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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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东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8616481

12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31
起始日期
1614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743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000万元
  • 单价:0.7434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南宁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2-31
  • 结束日期:2025-02-24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东
  • 评估价:12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614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停车位要求:机动
    清房清场:自行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第三人主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区人民政府
    容积率:土地现状容积率要求≤2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交通:地铁
    教育学校:项目周边有吉祥路小学
    环境:车位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东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BBWCQJY24-1239挂牌起始日期2024/12/31挂牌截止日期2025/01/1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或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标的坐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佛子岭路南面、吉祥路东面基本属性面积总用地面积:16143㎡(24.2亩)净用地面积:12719㎡(19.1亩)合作期限40年合作年限(含建设期2年)土地性质划拨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土地现状容积率要求≤2.0绿地率要求≥30%停车位要求:机动车0.9辆/100㎡、非机动车7.5辆/100㎡开发情况已交讫土地征地款等所有前期费用,并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目前暂未开发建设

主要情况本次拟转让的标的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东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位于佛子岭路南面、吉祥路东面,土地所有权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所有

该项目是与南宁市青秀区政府签订协议,以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政府民生工程,需建设为农贸市场,从2013年起合同合作期限为52年,至今尚有约40年合作年限(含建设期二年),承包经营期限最长至2064年7月31日止

该项目已交讫土地征地款等所有前期费用,并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目前暂未开发建设

规划审批主要指标占地19亩,容积率2.0,限高18米规划理念:市场专业性及线上、线下结合时代发展满足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购物需求、有规模、才能弥补市场稀缺,使消费者到达可一站式采购齐全,同时能货比三家的运营模式,让消费者买到理想的商品,满载而归,无需各区域来回奔跑

以农副产品为主、婚庆、日用百货、五金杂货、小商品等综合性批发、零售为主,成为南宁凤岭北规模最大的综合农副商品批发与零售市场

项目优势:项目位于青秀区凤岭北城市商业居住核心区内,紧邻项目为1号地铁线佛子岭站、地铁机场线佛子岭站,那安快速路离项目不到1公里

周边配套优质住宅小区,如紧挨着的吉祥家园、距离一路之隔的凤岭佳园、距离200米左右的吉祥·凤景湾二期、距离600米左右的城光俊景、距离800米左右的江川悦城、升禾·绿城世界等,周边住宅入住率较高

项目周边有吉祥路小学、云景路小学、滨湖路小学(山语城校区)、百花岭路小学、枫林中学、凤岭北路中学、北大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天桃实验学校(银彬校区)等

综合周边配套情况,周边采购需求量较大备注: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告内容仅为项目部分重要信息,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需到交易所查询地权属证明等文件,并且需到转让方、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局等了解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实地尽调

转让底价12000万元转让方承诺1.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土地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我方确认为取得标的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3.我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因土地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审批文件、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土地所有权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并非转让方;(2)本次转让的仅为土地承包建设经营权,需建设农贸市场及附属配套、绿化等设施

承包经营期限最长至2064年7月31日止;(3)受让方在承包期内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

受让方在项目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合作期满,受让方将项目形成的所有物业及配套设施全部无偿交给转让方所有,并在合作协议到期三个月内自行清场撤离,固定资产及配套不能损坏

如有损坏,受让方应按损坏物原价赔偿给转让方;(5)意向方须到现场勘查,向转让方和交易所详尽了解项目情况,凡参加竞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承包经营土地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及相关承包要求;(6)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3.标的相关材料可到交易所查阅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交割,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

(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作协议》

签约地点:以交易所通知为准2.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3.受让方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结转价款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2)承包经营期限最长至2064年7月31日止,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3)转让标的土地按现状交付,如土地转让涉及土地置换、规划调整等问题,意向受让方须在竞买前自行向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并自行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办理相关的手续,所有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作协议、代建合同/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2.展示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东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杨经理0771-5726808、15678811018(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12/31至2025/01/1417:00报名手续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确认和过户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合作协议,或无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时间)未办理过户手续的;(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万元/次)50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5日1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附件下载1.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如需).doc2.标的图片.zip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杨经理0771-572680815678811018报名咨询罗经理0771-5885208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其他监督电话:0771-5808839(交易所)0771-5891035(自治区国资委)特别声明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

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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