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8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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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债权 <结束>

资产编号:8625349

1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7
起始日期
2025-03-27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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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1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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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抚顺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3-27
  • 结束日期:2025-03-27
  •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 评估价:1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357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3568330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71383300.00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03-02-25<\/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ÂÂ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抚顺腈氯纶化学厂享有债权本金为357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已诉讼,2003年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辽民三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偿还欠款3370万元及相应利息,抚顺有机玻璃厂在57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抚顺顺华化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30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辽宁省四益投资公司在50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2011)沈中执字第59号,目前处于本次执行终结状态

辽宁省四益投资公司的股东原为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现为辽宁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span><\/span><\/p>ÂÂ本次转让的利息数额3568.33万元为暂计算到2003年2月25日判决书作出的时间,此后的利息按照本判决书继续计算

<\/span><\/span><\/p><\/span><\/p>Â<\/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债权<\/span><\/div>债务人性质:<\/span>国有企业<\/span><\/div>所在地:<\/span>辽宁,抚顺,望花<\/span><\/div><\/div><\/div><\/div><\/div><\/div>';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债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物: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抚顺腈氯纶化学厂享有债权本金为357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已诉讼,2003年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辽民三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抚顺腈氯纶化学厂偿还欠款3370万元及相应利息,抚顺有机玻璃厂在57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抚顺顺华化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30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辽宁省四益投资公司在50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为(2011)沈中执字第59号,目前处于本次执行终结状态

辽宁省四益投资公司的股东原为辽宁省建设投资公司,现为辽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大事项披露:该笔债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者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本转让资产项目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得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受让方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本公司关联交易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成交后五日内缴入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咨询与看样时间: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位先生电话:13478102482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f)关于阿里拍卖平台交易软件费的说明:若标的资产竞价成交,将由买受方承担阿里拍卖平台交易软件费,收费标准按照阿里平台实际收费为准

相关流程请咨询阿里拍卖客服:4008222870g)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一、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债权资产情况,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四、该标的债权须有一人及以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五、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网络竞价方式:设有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保证金规则:(一)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竞买成交后5个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二)下列情况,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债权人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未在竞价成功的【五】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款项(及其他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3.竞买人未按《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的;4.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八、违约责任:(一)买受人应在竞买成功【五】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合同》并如期付清价款,逾期签约或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可将竞拍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

标的再行公开竞价出售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再行竞价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二)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请买受人到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九、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B.《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C.《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i)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j)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k)根据法律规定,我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辽宁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从相应银行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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