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拍公告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0日10时至202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8),户名:大余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大余亚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大余县黄龙镇龙安新区城市商业中心7块地10栋105商铺【不动产单元号:360723001003GB00321F00070120】
店面面积36.05平方米房屋已腾空
该商铺为毛坯房更多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为18.025万元,保证金为1万元,加价幅度为0.1万元
“法拍贷”服务银行:江西银行大余支行咨询电话:奚主,13617914849;李宇晴,15870741015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详细了解确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所在地展示,有意者请与大余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用途、性质等是以现有产权证显示而定,最终确权面积等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过户时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不承担成交后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安全、环保、规划等事项引起的责任和其他责任
标的物如涉及未办产权证的财产,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所需材料和条件,需要恢复原状、拆除等,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费用、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向本院申报、联系
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待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
有关税费买受人可向有关的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大余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527928500000798900030092423),由网拍平台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18705200438(刘)监督电话0797-723262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庾岭大道新审判大楼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大余县人民法院2025年3月19日大余县黄龙镇龙安新区城市商业中心7块地10栋105商铺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