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标的名称项目编号出租底价99.990000万元/年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挂牌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每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租期内承租方还需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标的具体信息”
租期自项目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起计5年整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南昌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南昌市沿江中大道100号法定代表人欧阳建军注册资本(万元)2,059.440000经济类型A05004企业类型A19006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360000727753636T经营规模大型内部决策情况其他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3-19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交易方式具体内容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于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季度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加价幅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中茂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中茂[2024]房估字第100216号评估报告
2.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标的房屋禁止用于经营炒菜、油炸等使用明火的项目
租赁合同签订后,标的房屋只能用于经营租赁合同规定的项目,如需转营其它项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4.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
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
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5.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借及调换,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7.标的房屋仅作为商业使用,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已产生的房屋租金不再退还,未支付的房屋租金承租方需补足,且承租方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9.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5年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保证金收款账号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
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出租标的地址出租面积办公楼1-13层面积为4113.98㎡;附属楼1-4层面积为927.69㎡出租用途办公用房出租期限5年免租期限出租方给予承租方租期内10个月装修免租期
免租期内承租方仍需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管理费,管理费收费标准为3元/㎡/月配套设施租金支付方式出租标的权证信息权证名称权证编号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出租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