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来水的生产及销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的建设及配套服务,水利工程、市政管网、市政水厂的投资、运营及管理,环保工程建设与运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标的企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标的企业的股东变动需经银团成员行许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2、淮北市水务局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取消《淮水北调淮北市级配水工程PPP项目合同》第七条第7.1条的限制,并豁免相关责任(包括标的企业章程中相关规定)
3、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为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4、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价款支付条款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9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完剩余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同意在递交受让申请,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所涉之挂牌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企业章程、《淮水北调淮北市级配水工程PPP项目合同》等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产权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产权标的和标的企业所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保证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成为受让方后,承诺遵守标的企业章程和《淮水北调淮北市级配水工程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和要求并受其约束
③受让方须在取得上海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60日内完成股权变更并同时完成标的企业的名称变更,标的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电气”字样
股权变更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上海电气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商标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上海电气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信息披露内容2:1、根据标的企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标的企业的股东变动需经银团成员行许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2、淮北市水务局已书面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取消《淮水北调淮北市级配水工程PPP项目合同》第七条第7.1条的限制,并豁免相关责任(包括标的企业章程中相关规定)
3、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为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4、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提示提醒等内容:1、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具体详见挂网附件《评估报告之特别事项说明》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详见挂网附件《评估报告之特别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