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0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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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商业综合楼(沈兴综合楼2-2-1号)房产1层、2层、4层、地下室及阁楼 <结束>

资产编号:8645216

352.49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1
起始日期
1317.8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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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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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2.4998万元
  • 单价:0.2675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兴安盟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1
  • 结束日期:2025-04-22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商业综合楼(沈兴综合楼2-2-1号)房产1层、2层、4层、地下室及阁楼
  • 评估价:391.66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17.8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钥匙:抵押钥匙无建筑面积
    看样时间: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多层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乌兰浩特市*****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乌兰浩特市*****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商业综合楼(沈兴综合楼2-2-1号)房产1层、2层、4层、地下室及阁楼(均无产权登记手续)案件信息执行依据司法裁定法院执行案号(2025)内2202执恢9号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物所有人乌兰浩特市*****开发有限公司产权证号无标的物现状规划用途1-2层用途为连体商业,4层用途为多层住宅租赁情况无租赁抵押情况有抵押钥匙无建筑面积1、1层、2层、4层:1317.82平方米;2、地下室:140.80平方米;3、阁楼:888.01平方米房屋所在层数-1、1、2、4层及阁楼标的物估值评估价3916665.00元税费总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依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以税务部门为准)

其他费用情况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最终欠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说明1、该标的建筑面积包含1层、2层、4层分摊的建筑面积,具体分摊情况以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为准

2、3层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具体房型需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1-2层用途为连体商业,4层用途为多层住宅

4、该房产有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再过户

5、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成功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6、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请谨慎购买,登记过户税费依法负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垫付后,可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是否拖欠物业费、供热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不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自行了解,依法负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垫付后,可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成交后本院需要时间(不确定)腾空后交付8、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3916665.00元,起拍价:3524998.50元,保证金:350000.00元,增价幅度:15000.00元

特别说明:1、该标的建筑面积包含1层、2层、4层分摊的建筑面积,具体分摊情况以房屋测绘成果报告书为准

2、3层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具体房型需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1-2层用途为连体商业,4层用途为多层住宅

4、该房产有抵押,需先解除抵押再过户

5、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成功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6、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7、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请谨慎购买,登记过户税费依法负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垫付后,可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是否拖欠物业费、供热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不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自行了解,依法负担,由买受人或者接收人垫付后,可向原权利人(被执行人)主张权利

成交后本院需要时间(不确定)腾空后交付8、请认真阅读拍卖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

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自开拍7日前(节假日休息)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供热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欠费按法律规定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有股东、承租人、共有人、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需要参加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内提交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的申请书、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山支行收款账号:6228403057632224261开户行行号:10319861571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82-71276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4小时咨询、看样电话:18704802689(胡雪婷)网拍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0475-8256969法院咨询电话:17548886061(东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

拍卖须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1日10时至2025年4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82/05),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商业综合楼(沈兴综合楼2-2-1号)房产1层、2层、4层、地下室及阁楼(均无产权登记手续),1层、2层、4层建筑面积:1317.8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0.80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888.01平方米

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山支行收款账号:6228403057632224261开户行行号:10319861571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移交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基于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供热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欠费亦均按法律规定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82-712762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4小时咨询、看样电话:18704802689(胡雪婷)网拍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0475-8256969法院咨询电话:17548886061(东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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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林海街商业综合楼(沈兴综合楼2-2-1号)房产1层、2层、4层、地下室及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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