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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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烟台丽浩置业公司名下福山区民丰路丽浩福仕汇1号楼304室 <结束>

资产编号:8649511

45.41万元
用途
99.99%
折扣率
2025-04-07
起始日期
97.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63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5.416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41万元
  • 单价:0.4639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烟台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07
  • 结束日期:2025-04-08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民丰路丽浩福仕汇小区
  • 评估价:45.416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99%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97.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4室
    小区:浩福仕汇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span>【标的物状态<\/span>及交付<\/span>以出卖人实物<\/span>现状<\/span>为准】

标的内容:破产人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民丰路丽浩福仕汇小区1号楼304室,建筑面积约97.88㎡的房地产,房屋用途:住宅,标的为毛坯房

【标的物状态及交付以出卖人实物现状为准】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按套拍卖,起拍价格为人民币454163.2元,保证金:90832.64元,加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内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祥见本标的物《竞买须知》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标的看样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有意者请于看样日前一天与管理人联系确认看样事宜,看样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规则及应当办理的手续:1、网络拍卖参拍方式详见“阿里拍卖帮助中心”: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home?page&language=zh2、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出卖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出卖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前3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5、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拍卖成交

6、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

7、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邮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0、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成交价款余款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80903010101421015493),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丽浩1号楼304室成交价款];未按指定时间缴纳余款者,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于成交价款缴齐后3日内持付款凭证(拍卖尾款)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与出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标的交割协议》

1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存在其他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相关规定要求的,出卖人有权决定本次竞买作废并重新组织拍卖

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破产财产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及费用损失,保证金不足弥补的部分,由原买受人负责承担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14、关于该标的涉及物业费说明:小区交付物业至破产受理日即2016年8月24日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应由物业单位依法申报债权,后续将在破产程序中统一处理,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尚未申报

自破产受理日即2016年8月24日至本次拍卖成交之日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之日后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可自行至物业办理物业入住相关手续,如有物业单位以欠付相关费用为由怠于配合办理等问题,由买受人与其自行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出卖人不负责处理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档案》,档案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姓名不得更改

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6210926本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15615658699

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20日竞买须知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7日10时至2025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破产人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民丰路丽浩福仕汇小区1号楼304室,实测建筑面积为97.88㎡的房地产,房屋用途:住宅,标的为毛坯房

【标的物状态及交付以出卖人实物现状为准】四、标的物基本情况:标的物系开发商破产清算财产,标的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但因企业处于破产程序,买受人买受后标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间以出卖人依据破产进程统一办理,竞买人一经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因无法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按套拍卖,起拍价格为人民币454163.2元,保证金:90832.64元,加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数倍

(根据淘宝拍卖平台最新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淘宝网平台单方收取,与出卖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淘宝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及时转至管理人账户,出卖人有权视为价款未缴齐,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关于标的瑕疵情况: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开发商破产财产,买受人买受后可能需要根据产权登记主管部门要求与破产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购房合同、开具购房发票等),买受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上述合同手续仅用于办理过户,双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须知规定为准

买受人付清全款后与出卖人办理标的物实物交割手续,需待出卖人根据破产进程确定办证时间后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出卖人不做承诺和担保

2、标的虽为开发商未售房产,但所涉小区已移交物业且实际使用多年,除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外,其他正常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线电视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煤暖投资、物业费、办理产权登记时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各项工本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关于该标的涉及物业费说明:小区交付物业至破产受理日即2016年8月24日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应由物业单位依法申报债权,后续将在破产程序中统一处理,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尚未申报

自破产受理日即2016年8月24日至本次拍卖成交之日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之日后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可自行至物业办理物业入住相关手续,如有物业单位以欠付相关费用为由怠于配合办理等问题,由买受人与其自行协商解决或诉讼解决,出卖人不负责处理

3、竞买人需在拍卖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现场情况,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数量、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除存在标的物主体结构质量以外的需维修、修缮事宜,均由竞买人自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竞买人一经缴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充分并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自愿竞买,如有出入,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4、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标的展示期为竞拍开始前7个工作日,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七、关于标的交接:1、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实物交接手续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或重新开立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欠付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造成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八、税款、发票情况:破产人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于破产受理日之前欠付税款已由税务部门进行债权申报,出卖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税费由出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户名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不可更改(如以企业名义参拍,需提前在淘宝注册企业账号后参拍,若未以企业参拍的个人参拍,均视为个人行为)

九、争议解决:因本次拍卖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起诉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本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联系电话:1561565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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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民丰路丽浩福仕汇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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