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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南阳佳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等10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以下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进行部分或整体处置
特发布此公告本次公告处置的债权资产,可单独处置、部分组包处置或整体组包处置
截至2025年2月20日,标的资产总金额合计419,024,938.97元,涉及本金余额合计191,098,077.46元,利息余额226,787,766.51元,费用1,139,095元
标的资产公告清单如下:序号地市借款人名称截至2025年02月20日(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担保措施债权本金债权利息费用1南阳南阳佳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9,999.939,256.6054.68保证人:由张玉朋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由南阳佳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南阳市新区迎宾大道1号326666.8㎡土地抵押担保2南阳南阳市精益化玻供应有限公司600.001,582.993.19保证人:由邹建平、王光霞、邹沛、邹丹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由邹建平、王光霞、邹沛、邹丹丹提供四人共同所有位于南阳市中州路148号的商铺1267.5㎡抵押担保3信阳信阳市龙潭茶叶有限公司1,990.982,413.25-保证人:由河南信阳毛尖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市弘昌管道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阚贵前、陈四强、郭巧提供连带保证担保4南阳淅川县富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500.002,338.9211.68保证人:由张卫红,李书静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由淅川县富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位于淅川县厚坡镇裴岗村17603.4㎡(折合26.4亩)土地、14210.57㎡房产抵押担保5南阳河南优必胜钢管冷辗有限公司1,000.001,114.738.68保证人:由芦保安、宋琳琳、宋亚军、于月兰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由河南优必胜钢管冷辗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方城县城关镇吴府大道西侧、产业集聚区(西园)11422.1㎡土地、6265.78㎡房产抵押担保6南阳新野县诚元棉业有限公司494.02903.384.68保证人:由王书定、杨守莹、孙伟东、李丽、周洪如、陈清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由新野县诚元棉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南阳市新野县溧河镇工业园32.59亩土地(管理人认定土地抵押无效)、4132.63㎡房产抵押担保7南阳河南龙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980.001,115.718.54保证人:由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南阳市正方向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付保强、何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8南阳淅川县源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80.001,086.798.04保证人:由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闫虎成、方改荣、闫琳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9南阳南阳天骄棉业有限公司783.081,431.217.14保证人:由南阳红棉棉业集团有限公司、蔡士闪提供连带保证担保10南阳邓州大旺农牧有限公司781.801,435.207.28保证人:由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朝晖、闫晓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史先生、陈先生电话:0371-65714094、65742079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563963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电话:0371-69332872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
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年3月21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