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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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674187

120.3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4
起始日期
20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7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20.3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20.38万元
  • 单价:0.0577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24
  • 结束日期:2025-04-21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天目山路
  • 评估价:120.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0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卫)装修标准房屋朝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经理,0571-
    建筑类别:大厦
    户型:两个房间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电梯:无电梯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产权年限:('', '')
    居室数:204室
    小区:室,所在小区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交通:地铁
    教育学校:周边有杭州采荷第二幼儿园
    环境:公园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厨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杭州市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无不动产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杭房权证江移字第13626503号权利类型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房屋坐落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41.80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房屋总层数5户型(室)1户型(厅)户型(卫)装修标准房屋朝向建成日期租赁情况无拟售价格(万元)120.380000使用期限说明2085年01月28日不动产分类房屋装饰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配套设施共有情况周边环境杭州市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房产坐落于杭州市江干区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所在小区名为建电新村

该小区北至庆春东路,东至庆菱路,南至滨江凯旋门小区,西至凯旋路,邻近地铁2号线庆菱路站,附近有18路、31路、32路等多路公交车停靠,交通便捷度高

该小区附近有滨江凯旋门、双菱新村、采荷新村等小区,周边有杭州采荷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杭州市采荷第一小学、浙江省青春医院、凯旋公园、联华超市、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土地使用证号交通情况地类(用途)使用状态空置物业管理情况瑕疵情况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房源二维码土地(使用权)坐落位置建电新村11幢70号204室土地证号杭江国用(2015)第001858号土地面积8.40平方米类型出让使用年限已用年限用途住宅使用期限使用现状权利性质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竞买方)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5.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6.标的物以目前的外观、结构等现状进行竞价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意向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已认真考虑了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8.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王经理,0571-86679037

9.转让标的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后,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转让标的成交金额的2%以服务费方式支付给服务意向方并使之成为受让方的服务机构

10.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该房产所在住宅楼约建于1975年,混合结构,共5层,待评房地产位于第二层,土地终止日期至2085年1月28日

无电梯,四户共用一个楼梯该房产的厨房、卫生间与主房间不在一套房内,俗称“走破户型”

主房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阳台,水泥地面,墙面涂乳胶漆;厨房和卫生间墙面贴瓷砖,皆有窗户

装修年代久远,空置时间较长,维护保养情况一般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2楼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总价转让底价(万元)120.38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

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转、受让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该《房屋转让合同》为项目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交易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

)不一致的,均以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准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规向受让方开具含税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成交总价不变,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受让双方在收到浙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标的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

8.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且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

转让方按房屋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

9.房屋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如有)等由转让方承担

房屋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10.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1.标的房产以现状交付,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况),均由受让方在成交后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方对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8.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在线报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房屋转让合同(样稿)》-建电新村.docx、《实地勘察证明》-建电新村.docx、《授权委托书》-建电新村.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经理电话400-696-3939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转让方联系人王经理电话0571-86679037传真邮箱hezwjy1994@126.com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15号国信大厦10楼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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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天目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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