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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关金霞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5801591293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东城区坐落位置东城区青年湖北里5号房屋使用现状出租建筑面积9439.6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金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出租房屋为出租状态,合同于2025年4月5日到期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如合同到期原租户尚未搬离,本项目承租方协助出租方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退事宜
2.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关金霞,联系电话:15801591293,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3.本项目无免租期
4.北交所报名时须提交双方盖章的《房屋出租现场踏勘确认书》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4.7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7,764.9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原承租人摘牌起租日期为2025年4月6日,新承租人摘牌以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第3年涨幅0.10元/平方米/天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月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最终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首期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最后一年三个月房屋租金支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酒店宾馆是否允许装修改造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出租方统一的合同文本,承租方不得修改格式
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4.意向承租方需遵守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的管理规定,该租赁事项需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转包、转让给他人,不得超越《房屋租赁合同》将承租房屋挪作他用
6.意向承租方须在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非出租方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出租方有权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出扣除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费
7.承租方在下一个租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仅能以参加出租方在北交所开展的公开招租程序的方式进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9.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报名需提交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或许可文件);2.意向承租方无严重失信惩戒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以验资报告或企查查为准);4.意向承租方须存续经营5年以上(以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须2023、2024年每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含)(以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的利润表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意向承租人须书面承诺已充分了解本出租房屋所属地对住宿业的相关规定,如由于意向承租人自身原因摘牌成功后无法正常营业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空置、损坏在内所有损失,由意向承租人全部承担
2.本项目最终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在合同执行期间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得以任何原因降低实缴资本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0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房屋出租现场踏勘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