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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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结束>

资产编号:8695457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4
起始日期
2025-04-0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阜新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5-03-24
  • 结束日期:2025-04-08
  •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阜新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建筑类别:办公楼
    居室数:402室
    小区:在辽宁政府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告项目概况: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便于有效缴纳保证金,并于2025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00445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0.0万元最高限价:90.0万元采购需求: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座落于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3号,总占地面积为9473平方米

其中南办公楼共8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9171平方米,北办公楼共四层(含电梯)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合计14171平方米

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维护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食堂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4日17:00时起至2025年4月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两个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如仅登录一个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后果自负

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如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文件或在启用备份文件时,备份文件无法打开、识别,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六、开启时间:2025年4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提交电子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3、供应商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需一致,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3号联系人(质疑经办人):马威联系方式:0418-2199092153041886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联系方式:0418-3378836邮箱地址:fxggzycgb006@163.com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3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佟佟电话:0418-3378836合同履约联系人:骆成联系电话:0418-337883118741882887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3月24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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