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林权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大田县谢洋乡、武陵乡合计1821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425执恢11号林权证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62号;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58号;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61号;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57号;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59号;闽(2021)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760号;标的所有人叶**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4月18日标的现状财产用途及土地性质林权租赁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地点大田县谢洋乡上珍村、大田县武陵乡仕洋村四至详情可查看评估报告面积1821亩(证载面积)(其中第0000757号证载面积696亩;第0000758号证载面积87亩;第0000759号证载面积206亩;第0000760号证载面积123亩;第0000761号证载面积115亩;第0000762号证载面积594亩)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2260900元税费情况/特殊说明';网络司法变卖公告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10日10时至2025年06月0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叶一卓名下坐落于大田县谢洋乡上珍村、大田县武陵乡仕洋村共计1821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起拍价:203481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林木的所有权,但林木的采伐应当获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采伐,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缴纳
2、林木所有权交易税费、林地使用费或其他费用均由买方自行承担,具体详询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税费问题购买前请详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
3、关于胸径、树高、每亩蓄积、小班蓄积、作业环境等内容,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到现场看样,详细情况可向当地村委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林地使用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该森林资源是否被纳入生态公益林等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相关费用、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当
6、竞买人竞得上述森林资源后,应自行与当地村委会签订山林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且同意继续履行原山林转让合同
大田部分地区林权已被列入林木改造提升范围,关于本次拍卖的林权中,若有涉及天然林或生态林部分能否列入采伐范围,竞买人应详细阅读《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详询林业主管部门,本院不做承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16939131
(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法服”安排)
看样方式:咨询看样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谨慎参与竞拍,缴纳尾款前再次向本院确认标的物情况六、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
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大田县农行岩中支行账号:138752010400072840000022933)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已委托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
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
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98-73326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咨询电话:0598-7223401法院监督电话:0598-7332663联系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30号
大田县人民法院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10日10时至2025年06月0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竟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叶一卓名下坐落于大田县谢洋乡上珍村、大田县武陵乡仕洋村共计1821亩林木所有权及林地使用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03481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竞价结束后15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大田农行岩中支行,账号(138752010400072840000022933),并到大田县人民法院(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8-733266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616939131,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法拍小周
过户、办证事宜由福建鑫诚拍卖有限公司法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1361693913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大田县人民法院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