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7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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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永久片区尼洋大道东北侧、经九街东南侧宏盛华府A区商铺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8718963

1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8
起始日期
149.8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74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4.025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1万元
  • 单价:0.8743万元/平米
  • 区域:西藏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8
  • 结束日期:2025-04-29
  •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宏盛华府
  • 评估价:154.02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9.8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无抵押特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框架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产权年限:('', '')
    居室数:83房
    小区:侧宏盛华府
    转让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座位数:710(本座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楼栋总数:4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同义行资评报[2023]第022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藏05执2号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8日10时至2025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林芝市永久片区尼洋大道东北侧、经九街东南侧宏盛华府A区44幢1层106号起拍价:131万元保证金:7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财产所在地址林芝市永久片区尼洋大道东北侧、经九街东南侧宏盛华府A区44幢1层106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542600202304240066688权利人达瓦房屋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规划用途商业建筑结构框架建筑面积149.83房屋总层数3房屋所在楼层1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83房屋性质/权利类型/土地使用期限/建成年代2020财产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无抵押特别说明:1.具体标的物状况描述详见同义行资评报[2023]第022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具体自行了解

2.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到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二、拍卖时间:2025年04月28日10时至2025年0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最低拍卖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拍卖流程:拍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拍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拍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拍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拍卖期结束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程序结束前,有意者请向西藏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预约看样,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书仅代表评估机构的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

本院不承担关于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材质、规格、真伪、优劣、工艺、品相、质量、完整性、能否正常使用等)

本标的不开具发票六、本拍卖标的物坐落于林芝市永久片区尼洋大道东北侧、经九街东南侧宏盛华府A区44幢1层106号,成交后交付时间待本院通知

如拍卖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应当于付清拍卖成交余款后凭有效身份证件于本院通知的交付时间完成交付

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标的物交付买受人时发生转移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交付,即视为自愿放弃完成交付该标的物的权利,相关标的物本院将另行处置,已支付的拍卖价款不予退还,并优先用于支付另行处置期间发生的保管或提存费用

交付过程中如需办理过户、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应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www.taobao.com)注册报名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最低拍卖价款,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程序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最低拍卖价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最低拍卖价款将不计息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5年5月14日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开户单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乃东雅砻支行,账号:25280001040037664】,并向本院提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构成悔拍,其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特别提示:1、司法拍卖标的物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2、买受人在支付拍卖成交余款时,须注明拍卖标的名称;竞得多件的,须分别支付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最低拍卖价、拍卖成交价均不含本条所涉钱款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或者有其他事宜,请与西藏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咨询

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5年4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明,并至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电话通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或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相关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六、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等资料

咨询电话:0893-782463017589036510监督电话:17589036710(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竞买须知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28日10时至2025年0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作,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相关单位已委托四川同义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154.0252万元

该单位出具的:同义行资评报[2023]第022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二、本次司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标的物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如需),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五、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凡发现拍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咨询电话:0893-782463017589036510监督电话:17589036710(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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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宏盛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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