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7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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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151号)兴城市临海产业园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22201平方米)转让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8724723

319.6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26
起始日期
215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48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19.6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19.69万元
  • 单价:0.1486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3-26
  • 结束日期:2025-04-09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 评估价:319.6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15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省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3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3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王继仁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海街道滨海大道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截止日期现场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杨经理:15142893636)网络竞价时间2025-04-10(1.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0日10:00;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1:00

2.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5年4月10日11: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

3.加价幅度:人民币0.5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杨经理:15142893636)详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概述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兴城市临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海街道滨海大道7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继仁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0经济类型A05003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14816800655872经营规模小型内部决策情况交易条件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新泰[2025]土估字第N001号

2、本次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请各位意向受让方悉知

3、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底价为含税价(税率5%)

4、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现为净地未开发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转让土地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受让方交纳全部土地交易价款,并经交易双方及土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在建工程的转让变更手续

5、本次转让标的宗地上现存在部分违建,成交后须由受让方承担违建的拆除及清理工作,请各位意向受让方悉知并自行了解该事项,并由承租方自行前往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后续不动产变更事宜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

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办理房产过户所涉及的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50%

4、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63.938万元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承诺已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限购政策,已确认完成不动产购置资格的查询工作,确认具有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购置资格,并且承担如因不具有相应资格而导致无法完成交易或变更登记而带来的损失以及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自然月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价款的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5)同意本次转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现为净地未开发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转让土地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受让方交纳全部土地交易价款,并经交易双方及土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在建工程的转让变更手续

(6)同意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展资产交接,转、受双方可以依据辽政办发[2021]2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交接内容及相关事宜由转、受双方另行约定

转让方及受让方在核查验收后,双方应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7)同意在受让后须在《资产交接单》签署将转让标的达到投资额25%

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8)同意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逾期支付首期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总交易价款的0.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自然月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价款的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转让方损失

(9)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完毕90个日历日,将转让标的地块投资达到总投资额25%,开发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开发期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均有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在本项目在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并经转、受双方及土地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在转让标的达到在建工程变更标准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若因土地相关主管部门原因未在20个工作日内变更完成,转受双方确认后可适当顺延,顺延期限以土地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

(11)同意由受让方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12)同意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大交所为转、受双方出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变更手续

(13)知晓并同意本次所转让土地上存在部分违建的现状并接受土地现状

(14)同意本项目土地上现存在部分违法建筑,本项目成交后又受让方承担违法建筑的清理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5)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经办人联系方式项目咨询管女士咨询电话15542577371项目报名谷女士报名电话0411-65850505(QQ号:172765282)现场报名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五楼网上报名地址www.dae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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