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仓桥街<\/span>5<\/span>号<\/span>206<\/span>室店铺
建筑面积为:<\/span>85.19<\/span>平方米;权证号:金<\/span>2016020790<\/span>;房屋类型:店铺
<\/span><\/p>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泾镇<\/span>904<\/span>街坊<\/span>13\/6<\/span>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span>14225.00<\/span>;使用期限:<\/span>2011-12-30<\/span>至<\/span>2051-12-29<\/span>止
<\/span><\/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破)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仓桥街5号206店铺的清算拍卖公告(第七次拍卖)竞买公告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儒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5日13时至2025年4月16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因拍卖标的物位于上海市,请务必于竞拍之前充分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尤其是购房资格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上述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经管理人初步查询涉及到的税费有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预估在3%,原权利人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预估在8%,具体税费应按照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通知上的具体金额确定)
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欠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物业等费用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若有),相关费用自理对于成交后物业的交付与接管,请由买受人自行安排处理,管理人不负责后期的交付与接管,不负责清场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图片及文字描述、数据等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特别告知:拍卖标的物坐落于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内及周边区域,宗地四至为:东至东风路,南至临仓街,西至住宅,北至仓桥街
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物目前存在租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后次月起,通过合法途径自行与原权利人办理标的交接事宜,实现享有的租金收益等民事权利
在此,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买受后权利及风险
仓桥街5号206室目前为曼泰(餐饮)店铺使用中,且与204、208、210、212相邻室号(店铺)打通使用,店铺之间无分界标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要将上述已分割或打通的房地产恢复原状的,买受人自行按房地产测绘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分割,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支付
本次拍卖房产交接前,如出现新的关于争议房产的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纠纷,管理人将在该争议房产诉讼纠纷判决结果出具后,方能进行该房产交接手续等办理事项,期间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其他未被诉讼的房产交接手续
如经法院判决,该争议房产归第三人所有,管理人将无息退还拍卖款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及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等)
7.管理人明确告知拍卖标的物设有一笔抵押,抵押权人为浦发银行金山支行,在买受人支付全额房款后,管理人将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注销抵押的裁定书,解除房屋抵押
8.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拍卖被撤回/中止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1.拍卖标的物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仓桥街5号206室店铺
建筑面积为:85.19平方米;权证号:金2016020790;房屋类型:店铺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泾镇904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14225.00;使用期限:2011-12-30至2051-12-29止
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周边区域,宗地四至为:东至东风路,南至临仓街,西至住宅,北至仓桥街,接邻东林寺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3日前联系,联系人:蒋律师,18117356567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426,920元,保证金为42,690元,增价幅度为10,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看样时间1.咨询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蒋律师,1811735656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16:00)
2.看样时间管理人不组织集中看样,有需求的竞买人请与管理人及时联系,管理人将安排人员带领现场看样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开拍日提前3天提交至管理人,在开拍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负担(经管理人初步查询涉及到的税费有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预估在3%,原权利人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预估在8%,具体税费应按照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税通知上的具体金额确定)
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税费,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八、权属争议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13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保证金缴付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十一、后续付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或类似确认拍卖成交文件出具之日起20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请勿转入支付宝)
付款方式: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信息户名: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账号:03005460556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未按约定支付税费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限额本次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1&language=zh
十三、竞价成功确认书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或类似确认拍卖成交文件或类似确认拍卖成交文件,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其他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2月8日竞买须知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儒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5日13时至2025年4月16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权利人拥有的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仓桥街5号206室店铺
建筑面积为:85.19平方米;权证号:金2016020790;房屋类型:店铺
土地宗地号:金山区朱泾镇904街坊13/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宗地面积:14225.00;使用期限:2011-12-30至2051-12-29止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构筑物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五福商业广场”内及周边区域,宗地四至为:东至东风路,南至临仓街,西至住宅,北至仓桥街
2、金山区朱泾镇仓桥街5号206室店铺按现状拍卖,仓桥街5号206室目前为曼泰(餐饮)店铺使用中,且与204、208、210、212相邻室号(店铺)打通使用,店铺之间无分界标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要将上述已分割或打通的房地产恢复原状的,买受人自行按房地产测绘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分割,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及支付
3、拍卖标的内如有工商注册等情况,有关迁出、注销或再次登记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金山区朱泾镇仓桥街5号206室店铺,具体欠费不详,由买受人自行查询
7、截止至2024年6月6日,水费、电费、燃气无法查询
以上欠费未包含滞纳金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8、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企业名下的不动产,该企业的税务情况较为复杂
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办理交税时所涉及的税种较多且可能涉及多个部门,此时间可能较长,且不受法院和管理人的实际控制,敬请买受人充分理解
建议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先去相关税务管理部门仔细咨询了解该标的的所有涉税事项
9、由于该标的物原权利人为企业,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上述房地产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家电、家具、空调等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五、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如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管理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人应于2025年4月1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申请人民法院司法查封本拍卖标的的申请人以及抵押权人等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为保证竞买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标的进行看样和实地调查,竞买人应尽早进行网络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九、参与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并评估相关风险
管理人不做转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过户的任何法律责任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应该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认真了解、查看本次拍卖的标的,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所在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独立判断自担风险(后续所涉及的所有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清偿本案破产债务
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公共事业及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煤等公共事业以及物业的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有关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顺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