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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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市新安街道南京路63号汉锦城5、6、8号楼B402 <结束>

资产编号:8735782

156.65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9
起始日期
310.8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0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23.79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6.6532万元
  • 单价:0.504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徐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4-29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安街道南京路63号汉锦城5号
  • 评估价:223.79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10.8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情况装修情况请查看
    户口:如有户口问题,买受
    钥匙: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本轮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刑事
    教育学校:有新沂市新安小学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所有人杨*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商业服务;2.出让

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装修情况请查看图片、视频权利限制情况1.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查封;2.拍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银行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位于汉锦城,总层数为23层,拍品位于第4层,钢混结构

建筑面积310.8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装修情况请查看图片、视频或者联系现场看样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证书/证明号:苏(2020)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06327号;登记时间:2020-3-16

3.税费负担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税费问题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周边情况:拍卖对象位于汉锦城,东至临沭路,南至新戴运河,西至南京路,北至青年路

所在区域有中国农业银行(新沂金三角支行)、新沂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新沂市新安小学(一分校)、新沂市东华高级中学、新沂市钟吾中学等教育机构;有新沂市新安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公共配套设施完备度较优

5.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该房屋如有户口问题,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解决

6.限购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约定的条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法院出具相关文书前,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核验证明,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无法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不予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本轮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止(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

看样预约方式:发送短信至咨询号码,备注需要看样的标的物名称,截至开拍日前3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物实际情况而定另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电话:4009629877,18362055628(唐女士)(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除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外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或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

如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四、法拍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方式:1.民生银行中央门支行:025-85531620(中央路397-2号)2.南京银行高淳支行:025-57305506(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188号)3.农业银行高淳支行:025-83174152(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177号)4.中国银行高淳支行:025-57315008(高淳区宝塔路5号)5.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83565250(中山路348号)6.江苏银行总行营业部:58588091(中华路26号)(拍卖标的物需位于主城六区:鼓楼、秦淮、建邺、玄武、雨花、栖霞)7.浦发银行高淳支行:56861116(高淳区宝塔路127号)8.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84725980(华侨路28-2号)52378583(中山北路124号)特别提示:银行是否能够提供贷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筹款并缴纳拍卖尾款

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支行,账号:9558834301004943884)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yTs十三、根据省高院633号文件,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保险》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拍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的1%缴纳保险费

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025-68185353、13305181555(魏)、18751420120(杨)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手机:18362055628(唐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7826037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拍卖须知(第一次拍卖)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9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特别提醒:于2025年5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淳支行,账号:9558834301004943884),并在缴纳尾款后七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7826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8362055628(唐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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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安街道南京路63号汉锦城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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