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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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镇新安大街59号301室住宅房地产 <结束>

资产编号:8736919

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9
起始日期
88.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0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万元
  • 单价:0.509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9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59号
  • 评估价:6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8.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有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3月28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钢混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1室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机:0571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1、不动产权利状况根据《淳安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估价对象不动产坐落为新安大街59号301室(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为88.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44平方米,使用期限为1995年12月19日至2065年12月18日

限制信息记载: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不动产状况:权利人为鲁结武,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17)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16981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权利状态为现状

2、他项权利状况(1)抵押权状况根据《淳安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估价对象已设定抵押权,抵押状况如下:1.抵押权人为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千岛湖支行宏山分理处,登记证明号为浙(2017)淳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3519号,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债权数额为49万元,登记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17年12月26日起2039年12月25日止

2.抵押权人为淳安县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登记证明号为浙(2022)淳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103号,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为40万元,登记日期为2022年02月22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22年02月22日起2027年02月22日止

附记记载: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至价值时点,未见抵押权注销凭证

(2)其他他项权利状况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未发现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其他担保物权、地役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起拍价:45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4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如需委托代理人参拍,必须在开拍24小时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本院不受理开拍后的委托手续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03月28日起至2025年04月2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2025年05月10日前)缴纳,如需按揭,请于开拍前与银行方面协商,按揭款应于尾款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溪支行收款账号:6228580199909541319(建议转账支付尾款)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1-896010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89601058;执行员(王警官):8960107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可按揭提醒:本院司法拍卖房屋有需按揭贷款的可与本县下列金融机构联系:1、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应鸿燕,手机:17746844815

徐江,座机:0571-64824789,手机:15267157360,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

2、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姜瑜婷,手机:15967110080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县支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余前威,手机:19706874079,座机:0571-65069021

***有意按揭贷款者请于开拍前向上述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以便按揭贷款资格审查

请按本院规定时间缴纳尾款(包括按揭款),有关按揭事宜或可否按揭等请与银行方面联系

***淳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拍卖须知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24小时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付清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清余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6010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89601058;执行员(王警官):8960107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淳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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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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