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1、建筑面积:675.44平方米
2、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09270号
3、类型:商业;用途:办公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1996年建成,总层数:21层,所在层数21层
4、标的现状:目前为空置状态
5、欠费情况:据所在物业反馈,物业欠费约为29万元左右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两套办公用房第六次拍卖公告
受委托,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5年4月7日12时至2025年4月8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标的1: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栋15层1501室,房产面积949.02平方米,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358162号;类型:商业;用途:办公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1996年建成,总层数:21层,所在层数15层,目前为租赁状态(租期不详);欠缴物业费约35万元
参考价:5287200元,竞买保证金:1060000元
标的2: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栋21层2室,房产证面积:675.44㎡,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09270号,类型:商业;用途:办公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1996年建成,总层数:21层,所在层数21层,目前为空置状态,欠缴物业费约29万元
参考价:3653700元,竞买保证金:730740元
一、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二、特别提醒: 标的描述、介绍、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图片因拍摄光线、角度、像素等因素与实物存在一定色差,所有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保洁、保安费、水、电、燃气、通讯、土地使用费等等欠费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登记:
1、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先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频道完成注册登记;在线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时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在网拍平台完成参拍注册和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完成竞拍登记手续,获得参拍权
2、在线支付保证金(请注意“重要提示“、网银支持列表),保证金收取期间不计利息:如未竞买成功,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退回
3、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手续截止时间:2025年4月6日16时,详情及报名条件请至本公司或至公拍网了解
四、拍卖款及佣金支付:
1、拍卖款支付账户: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20800012018040110002、行号:402881008888
开户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拍卖机构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佣金支付账户:
收 款 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大西门支行
行号:301881000042、账号:651100852018000329540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 权证工本费、所得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前后期的其他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保洁、保安费、水、电、燃气、通讯、土地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初装费、安装费、设备费、管线费、 扩容费和拆移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法律诉讼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若竞买成功,买受人须单独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与拍卖成交款一并核算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机构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九、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十、请竞买者在拍卖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6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5年4月7日12时至2025年4月8日12时(延时除外)
线上拍卖网址:公拍网-资产频道zc.gpai.net
联系电话:0991-2811046、13139875222 联系人:宋女士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8日竞 买 协 议
受委托,定于2025年4月7日12时至2025年4月8日12时(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拍卖(zc.gpai.net)公开进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应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协议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拍卖机构确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拍卖竞买财产,在开拍前须到拍卖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受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竞买人为买受人
三、本次拍卖标的:
标的1: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栋15层1501室,房产面积949.02平方米,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358162号;类型:商业;用途:办公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1996年建成,总层数:21层,所在层数15层,目前为租赁状态(租期不详);欠缴物业费约35万元
参考价:5287200元,竞买保证金:1060000元
标的2: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栋21层2室,房产证面积:675.44㎡,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1409270号,类型:商业;用途:办公用房,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南,1996年建成,总层数:21层,所在层数21层,目前为空置状态,欠缴物业费约29万元
参考价:3653700元,竞买保证金:73074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按现状进行移交
拍卖机构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人及拍卖机构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自担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拍卖机构不承担担保责任
其他欠费、瑕疵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的房地产均不包括室内装修、可移动家俱、家电及其它设备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单独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与拍卖成交款一并核算
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20800012018040110002,行号:402881008888,开户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佣金相同时间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收款人: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大西门支行、行号:301881000042、账号:651100852018000329540)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拍卖机构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机构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追责原买受人补交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全部税、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前后期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法律诉讼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拍卖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拍卖机构对拍卖款的处置
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关于室内家具及安保设备的事项,买受人需自行与承租人协商解决并;买受人需在付清全部房款后自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手续,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进行交接房产事项
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并办理完过户手续后,由委托人及拍卖人共同对拍卖标的进行实物交割,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
房产建筑面积以国家相关部门最终测量的面积为准,面积如有误差,拍卖价格不做调整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拍卖佣金
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协议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拍卖机构: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91-2811046、13139875222 联系人:宋女士
2025年3月28日1、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须在有效期内);
2、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两面须在有效期内)
特 别 规 定
一、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力求详实,所提供的文字说明、照片等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审视拍卖标的(包括聘请专家鉴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二、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勘查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潜在或未知的风险,未咨询或对拍卖标的未作全面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后,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交割和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中所发生全部税、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重 要 提 示
1、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2、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人及拍卖机构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4、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5、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拍卖机构
6、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及可支付的银行,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后果自负
办理网上银行U盾,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7、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