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8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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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新疆和静县阿尔夏特路水景公寓1幢3单元7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8743809

20.9952万元
用途
90%
折扣率
2025-04-29
起始日期
11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82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9952万元
  • 单价:0.1822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29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阿尔夏特西路水景公寓
  • 评估价:23.32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行人户口,买受人自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
    房屋结构:钢混
    单元名:3单元
    居室数:704室
    小区:特路水景公寓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新疆和静县阿尔夏特路水景公寓1幢3单元704室;标的物修建于2013年;总层数27层;该标的位于第7层;钢混结构;证载面积:115.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产权证号:新(2021)和静县不动产权第0001887号;案号:(2024)新28执恢60号

评估价:233280元;起拍价:209952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作为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假日除外),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只包含此标的物及其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2)标的拍卖成交后,办理房屋过户、移交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

(3)以拍卖成交为前提,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后再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

(4)因该房屋欠缴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及滞纳金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

(5)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买成功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功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做为拍卖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5个工作日内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2840250602603916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延安路支行;银行行号:103888031746,以上款项务必通过网银、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不接受现金付款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该标的物属于法院查封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等待法院解封并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或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方式: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熊女士1816027149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03月28日位于新疆和静县阿尔夏特路水景公寓1幢3单元704室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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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阿尔夏特西路水景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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