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9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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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方电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36%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749310

6259.9248万元
用途
22.3%
折扣率
2025-03-28
起始日期
2025-05-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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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8072.1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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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6259.924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3-28
  • 结束日期:2025-05-27
  •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雁塔南路南段曲江“观山悦”楼盘内
  • 评估价:28072.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22.3%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标签:
    小区:;涉及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利润:4.0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商业运营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和前置许可项目)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被评估企业持有的高陵县一中路南侧宗地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性质有部分为划拨用地,用途为配建廉租住房用地,本次交易对上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及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等需变更的情况,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承担变更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若致使房产无法保留或无法满足受让方或标的企业使用要求的情况发生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3.标的企业已于2024年12月23日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资产,项目名称:陕西地方电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一中路南侧的“鹿鸣苑”项目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项目编号:GG01241221001

项目目前仍在披露中4.标的企业于2024年06月28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会议同意方案内容,先按照股权比例将可分配利润的50%进行分配,此部分已分配完毕;剩余50%可分配利润在高陵鹿鸣苑项目转让完成并收到转让款项后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7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文件及交易保证金的,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受让方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让方与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完成对交易标的截止到我方提出受让申请时的尽职调查

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经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若因我方原因不能受让标的股权,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股权另行处置

我方愿意承担给转让方及交易所等相关各方的赔偿责任(3)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的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完全认可标的企业所有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解决交易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全部问题,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及交易所提出异议及索赔

(4)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将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6)我方知悉纳标的企业所持有的高陵县一中路南侧宗地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本次交易对上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由本方自行解决处理及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等需变更的情况,由我方与标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承担变更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若致使房产无法保留或无法满足本方或标的企业使用要求的情况发生时,由本方自行解决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信息披露内容2: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被评估企业持有的高陵县一中路南侧宗地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性质有部分为划拨用地,用途为配建廉租住房用地,本次交易对上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产生的影响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及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土地性质及规划用途等需变更的情况,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承担变更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若致使房产无法保留或无法满足受让方或标的企业使用要求的情况发生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处理,与转让方无关

3.标的企业已于2024年12月23日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标的公司资产,项目名称:陕西地方电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一中路南侧的“鹿鸣苑”项目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项目编号:GG01241221001

项目目前仍在披露中4.标的企业于2024年06月28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会议同意方案内容,先按照股权比例将可分配利润的50%进行分配,此部分已分配完毕;剩余50%可分配利润在高陵鹿鸣苑项目转让完成并收到转让款项后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告附件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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