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2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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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新乡市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 <结束>

资产编号:8749505

58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2
起始日期
23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88.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88.8万元
  • 单价:0.256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新乡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4-12
  • 结束日期:2025-04-13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新美·城上领地
  • 评估价:58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3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车位:房、车位、储藏室<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竞买
    看样时间:看样场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城上领地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破产
    教育学校:标的可用做幼儿园
    环境:车位
    开发商:n>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为<\/span>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拟破产清算涉及的资产,具体为<\/span>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span>

<\/span><\/span><\/p>详情如见下表:<\/span><\/span><\/p>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span><\/p><\/td>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名下<\/span>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p><\/td>(2020)豫0703破1号<\/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p><\/td><\/tr>标的物介绍<\/span><\/span><\/p><\/td>Â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南环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的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及小区车位10个、储藏室10间打包拍卖,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标的可用做幼儿园、医疗医养、商超、会所等

<\/span><\/span><\/p>该小区紧邻南环路、北临文岩路,附近有28路、30路、42路、47路等公交路线,出行便利

有购买意向者,请务必前往现场在管理人代领下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span><\/span><\/p><\/td><\/tr>竞买人资格<\/span><\/span><\/p><\/td>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竞买条件

<\/span><\/span><\/p><\/td><\/tr>税费负担<\/span><\/span><\/p><\/td>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罚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补缴;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附加费、出让金、罚款、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相关政府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因竞买人的原因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全部由竞买人承担<\/span><\/span><\/p><\/td><\/tr>特别<\/span>说明<\/span><\/span><\/p><\/td>接受租赁,可租可售,详细电话咨询;<\/span>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

<\/span><\/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关于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竞买公告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次拍卖以标的现状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现状面积有出入,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4、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权属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特别提示:1、本标的物为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按现状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使用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标的物名称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车位、储藏室起拍价:5,888,000.00元;保证金:1,20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或其整数倍

房产情况: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南环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的新美城上领地小区内社区商业用房及小区车位10个、储藏室10间打包拍卖,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标的可用做幼儿园、医疗医养、商超、会所等

该小区紧邻南环路、北临文岩路,附近有28路、30路、42路、47路等公交路线,出行便利

有购买意向者,请务必前往现场在管理人代领下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三、咨询及看样时间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嘉运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柴先生联系(联系电话:15737105723)

本标的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为维护实地看样现场的正常秩序,现场看样时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现场看样人员不服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会被请出看样场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七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四、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被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文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淘宝后台自动生成两笔待支付订单(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买受人务必在24小时内付清两笔订单

若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两笔待支付订单,可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放弃本标的成交,管理人和辅拍机构有权启动再次拍卖,保证金按照悔拍规定处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和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账号:11710078801400001304汇款时备注“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成交价款”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罚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补缴;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附加费、出让金、罚款、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相关政府部门(税务、不动产登记等)进行咨询、了解,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

因竞买人的原因产生的税款滞纳金,全部由竞买人承担2、本标的物存在2%综合服务费和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物业管理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若超出前述期限内未办理交割手续视为悔拍,此期间买受人悔拍,除扣除竞价保证金外另从竞价尾款中扣取相应的物管费用

2、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3、本拍品存抵押、查封情况,竞买人拍得后,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竞买人办理交付和解封事宜

解除抵押、查封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不得以该项理由悔拍、要求退款或要求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如应充分考虑解除抵押等所需时间对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3、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

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增加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直接从原买受人缴纳的拍卖预缴款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将纳入破产财产范围,以法定程序进行清偿;拍卖预缴款数额不足的,管理人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标的物披露的公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错误、公示日期、账户信息、瑕疵披露等其他信息)如有误的,管理人有权在竞价结束后、交付资产前做出悔拍处理,竞买人参与拍卖中所涉及已缴纳的拍卖费用(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拍卖保证金、拍卖尾款)将无计息全额退还至竞买人账户

参与本标的物竞价行为的竞买人即默认上述条款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咨询看样:柴先生1573710572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28日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又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支付阿里平台软件服务之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请买受人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主动与管理人取得联系以确认相关事项

九、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签署成交相关文件,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一、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咨询看样:柴先生1573710572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3月28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新美·城上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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